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7个部分。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专门指定了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2017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时调整了由副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专门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流转程序。完善了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对本单位网站上发布的动态类信息,必须先经分管负责人阅签,然后经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签批,规范了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善了服务承诺、岗位管理、工作登记、投诉举报等四项工作制度,并上墙公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及时信息公开,没有发生存在隐瞒事实不公开、推迟公开、漏公开等现象的。

  2、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我局充分发挥本局网站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栏目设置,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在保证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结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充实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最新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有关信息。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简报等多种载体,使群众可以多渠道获取我局工作信息,了解政务动态。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机制,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03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务公开栏;2、局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通过其他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努力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0734—5812221,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与急剧增长的公众信息公开需求存在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急需更新充实,速度有待加快;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栏目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培训和宣传力度需不断加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共享意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牢固树立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严格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逐级细化信息公开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使信息工作法制化、专业化。

  3、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及时解疑释惑,做好政策解读,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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