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能手刘岳涛的“调解七字法”
(通讯员:彭妮)刘岳涛,现年60岁,高中毕业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现任衡山县贯塘乡五星村副书记兼五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是一名有着三十多年基层调解经验的老调解员。多年来,刘岳涛以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成功调解各类疑难、重大矛盾纠纷216起。多次获得乡级“优秀村干部”、县级“婚姻家庭金牌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等荣誉,2018年获得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现场)
长期以来,刘岳涛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与学习,通过几十年的调解工作实践,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纠纷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总结出“人民调解七字法”:勤、畏、法、情、理、和、访。
人民调解有技巧,化解纠纷要趁早。
自愿调解是前提,调查取证不能少。
弄清事实是关键,公平正义要记牢。
依法调解讲原则,有了法律好撑腰。
调解纠纷要勤劳,反复沟通效果好。
调解过程繁又杂,莫畏艰辛莫烦躁。
争议面前先讲法,邻里之间用情调。
事实面前讲清理,合情合理是真招。
化解纠纷和为贵,签好协议莫争吵。
日后关心多走访,人到心到情也到。
履行协议见成效,定纷止争怨恨消。
耐心调解是手段,清泰平安乐逍遥。
(刘岳涛在县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会上分享“人民调解七字法”)
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践行“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是当前人民调解员践行初心使命最具体的表现。“人民调解七字法”较好的总结了调解工作经验和技巧。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自身法律、政策学习,依法调处;其次要学会调查、认真倾听了解事实,保持公平正义;第三要注重技巧,法、理、情相结合,以和为贵;第四要不忘督促协议履行,确保调解成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