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六五”普法以来,我县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衡山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定》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衡山县“六五”普法取得的主要成果

六五普法以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积极推进法治衡山建设,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法治环境更优。一是经济发展环境更优。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均针对性组织开展“两抢一盗”、“打黑除恶”、企业周边环境、重点工程施工环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顿等专项大整治活动,加强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组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了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基层民主创建更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了村(居)组织建设,完善了四民主、两公开等相关制度,1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17个村被评为市县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行业法治基础更强。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6家单位先后被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二)依法行政工作更实。一是决策执法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制定了《衡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多个文件,各级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则,从制度层面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各级党委、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一般都会邀请法律专家参与,以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保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党务、政务进一步公开。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党务公开审批、检查考核、意见收集反馈、责任追究等方面整章建制,稳步推动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行,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纳入政务中心办理,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手续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90%以上。三是依法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入。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开展了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行动。环保部门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教育、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黑网吧、电子游戏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烟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劣质食品、走私卷烟等专项行动,较好地净化了社会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三)民众法律意识更强。一是公职人员法律素养明显提高。“六五”普法以来,大力推进了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干部法制培训、任前法律考试、年度普法考试等普法教育,全县共举行县、乡中心组学法70余场次;开展大型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6期,培训公务员5千余人次;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38期,受训人员达2800余人次;年度普法考试,干部职工年平均参考率达100%,成绩普遍良好,2013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了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举行拟任干部任前考法2次,共有100余名干部通过任前考法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二是企业人员法律意识得到加强。采取送政策法规上门、举办法律培训班、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认真推进企业经管人员的普法教育。全县共组织各类企业经管人员普法培训30余场次,受训1800余人次;深入企业走访6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咨询等500余条(次),参与诉讼20余次,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有效提高了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三是人民群众法律观念更加浓厚。持续开展了义务法律咨询、法律巡回宣讲、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发放普法书籍等普法活动。每年5月和9月,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六个一活动,将普法工作落实到村组、社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做到了“五个一”, 司法、教育等部门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衡山县义务普法宣讲团深入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2012年底,我县召开了法治衡山创建暨“六五”普法推进大会,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党政主要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县3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文明建设考核和党委、政府绩效评估等综合考核中。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学校、村(社区)等单位均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确立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20137月,成立了由正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和法治衡山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8个督查组,对全县17个乡(镇)、73个县直机关、单位、学校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决议,“法治衡山”建设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全面督查。12月中旬,县人大组织对中期督查中工作落后的10余个单位进行了回访。

二是强化了人大、政协监督评议作用。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实施衡山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定》,2014528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对县乡两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加强了监督和检查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调研普法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对普法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给予非常中肯的评议和督查。县政协专门组织政协委员对普法工作开展调研,多次以提案、议案的形式评议普法工作。

三是建立完善了制度建设。一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管理实绩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不抓好普法工作就会导致全面工作落后的考核局面。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法律合格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载入其个人档案,不合格不评优。三是推行提拔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对拟任职干部均组织任前法律考试,不过法律关,就过不了人事关。“六五”期间,已举办普法考试4次,参考率在99%以上,有600余人次因考试不及格而补考;有30余人次因未参加普法考试而推迟晋级或进薪。

  四是狠抓了普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普法网络,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六五普法讲师团,拥有普法工作专职人员80余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110余人,法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70余人。同时,着重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共进行普法骨干培训40余次,共培训各级普法专干和骨干800余人次。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确保实效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法教育。通过采取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干部法制培训、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年度普法考试等多种手段,抓好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目前,全县共举行县、乡中心组学法120余场次;开展大型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0余期,培训公务员3千余人次;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0期,受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4次,年平均参考干部职工达6千余人;举行拟任干部任前考法2次,共有200余名干部参考;发放普法合格证6000余个;2013年我县全面启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组织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网上考试,强化普法合格证查验刚性制度,普法考试成绩不合格,干部的提拔重用、职称评定、调资晋级等相关手续全部暂缓办理。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水平。

二是加强对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三八妇女维权周、 3.15” 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月税法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6.26”禁毒日、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法律巡回宣讲、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发放普法书籍等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做到了季季有重点,月月有活动。每年的5月和9月是我县法制宣传集中活动月,各部门各乡镇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创群众满意“六个一”活动,形成大宣传的工作格局。以农民工法制夜校、流动宣传车、商场、车站、广场法制为阵地,开展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

三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做到了“五个一”:有一个常设普法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了一名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期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每生必备一册法制教育教材,每校建好一个永久性法制宣传橱窗。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学生会、升旗仪式、班队活动、思想品德课等形式,采取参观法制教育基地、举行“我当小交警”、开展“远离毒品”宣誓活动等方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养成,增强了明辨是非,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能力。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大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荣造良好的环境。2011年,成立了由县人大、法院、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法律法规知识深厚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衡山县义务普法宣讲团,深入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2014年,县法治办自筹资金,组织人员编写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读本》2万册,免费下发到各中小学,确保把法制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企业经管人员的普法教育。全县采取送政策法规上门、举办法律培训班、开展法律咨询等方法,抓好企业经管人员的普法教育。目前,全县共组织各类企业经管人员普法培训30余场次,受训1800余人次;深入企业走访6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咨询等500余条(次),参与诉讼20余次,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有效提高了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五是加强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和宣传。20141128日,县委中心组专门邀请省委党校教授、法学博士资金星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作了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构建法治中国》的专题解读,详细讲述了《决定》出台的客观必然和主要内容,重点解读了《决定》在依法治国方面的新观点、新提法。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传达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县委法治办对沿江路法制长廊更换了宣传内容,重点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系列宣传。

(三)创新载体,拓宽领域,丰富普法

一是不断丰富普法载体。我县运用电视、短信平台、报纸、杂志、书籍等广泛开展普法活动,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内容的立体化宣传模式逐渐成形。2013年自筹资金8万余元在县城主要街道、交叉路口制造了永久性法制宣传牌并经常更换沿江路法制宣传长廊内容。2014年开通普法手机报,以“尚法”和“一句话说法”形式每天向全县领导干部、群众免费发放手机短信,重点宣传国家政策、依法治国动态及各类法律法规。2014年底结合文明县城创建、美丽衡山建设,在县城到白果高速路口筹建了高标准、高规格、永久性法治文化宣传长廊风景线。该长廊对各职能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方面以通俗、简明、易懂、醒目的标语形式进行了宣传,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学法、悟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的熏陶,培养自觉用法、守法的习惯,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是不断拓宽普法领域。通过完善法制橱窗、建立业余法制夜校和法制图书室等方式,不断拓宽普法领域,弘扬法律文化知识。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六个一”活动:一村一名法律顾问、一户一册法律书籍、一家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一校一堂法制课、一乡一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目前全县共举办农民工法制培训和干部业余法制学校开课200余场次,村(居)委会法制宣传栏和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橱窗240余处,学校、村(居)委会建设法制图书室150余个。

(四)多头联动,普治并举,纵深拓展

一是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治县成员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协调配合,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县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四家和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均针对性组织开展“两抢一盗”、“打黑除恶”、企业周边环境、重点工程施工环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顿等专项大整治活动;衡山县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司法、综合执法等单位组成执法队伍,对非法采砂窝点进行了专项打击;县环保局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教育、工商、公安、文化、城管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整治“黑网吧”、电子游戏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活动。工商、食品药品、烟草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商品、劣质食品、走私卷烟的打击力度,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强化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县政府制定了《衡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多个文件,各级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则,从制度层面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各级党委、政府在处理企业改制、城市建设、资源保护、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对外经贸合作等重大法律事务,作出重大决策前,一般都会邀请法律专家参与,严格履行法律审核把关程序,听取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保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是开展法治实践,提升创建水平。2010年,我县启动了 “法治衡山”创建工作,作出了五年创建规划,力争到2015年通过“法治衡山”创建工作,营造一个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衡山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村(居)组织建设,推动各行各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县烟草局烟草专卖监督管理股被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县开云镇龙珠村、大桥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唱响品牌

一是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个案普法。政法系统多年来一直坚持开展“创群众满意”活动,通过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处、大整治,积极探索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信调对接、纪调对接等长效机制;全面完善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建设,把预防、排查、防控、调处矛盾纠纷与法制宣传教育连成一体,着力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件。2011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千多起,筑牢了维稳第一道防线。

二是狠抓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大局。我县建立和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络建设,17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28个村(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村都明确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了衡山县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团;简化了申援程序,降低了法援门槛,畅通了申援渠道。4年来,共为弱势群体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同时,在车站、社区等地点向农民工、残疾人和下岗工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非诉讼、诉讼法律事务,深受老百姓好评。

三是关注重点项目,唱响普法品牌。为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在一些企业设立了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法律体检”,推动企业走上法制建设轨道,受到了重点企业的高度赞许。县委法治办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法律工作者深入重点项目区域,采取送普法读物、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方式,满足重点项目对于法律的不同需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五年来,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管理体制没有真正理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该是党委、政府的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但目前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编制、人员、经费全都纳入司法局统一管理,变成了司法局的一个内设科室,由司法行政部门去协调同级党委、政府的其他组成部门开展工作,在客观上削弱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少数领导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目前,我们有些人,包括部分领导干部仍然认为,普法宣传就是司法局的事。部门之间沟通不够,缺少配合,工作开展单打一,大部分时候是司法局在唱独角戏。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没有发挥成员单位的应有作用。

(二)考核机制不够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还停留在司法局或普法办的常规性督促检查上,部分乡镇和单位认为这种检查无关紧要、不痛不痒,无非是例行公事,走走过场,因为检查结果不影响年终考核,久而久之,一些单位、部门不再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很多地方或部门持无所谓和消极应付态度。

(三)普法经费保障达不到标准。虽然目前市(县)级普法工作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有了最基本的保证,但还达不到人均规定的标准,2015年,我县法制宣传财政预算才达到15万元(人均只有0.3元),各部门各单位基本上没有安排普法专项经费。这与经济发展形势和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导致普法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动力。许多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创新和发展。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不立竿见影,而是潜移默化的,这就使一些追求短期效应和政绩的领导对此不感兴趣;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实行“一票否决制”。上级检查只管检查,做的差,无非是通报一下,也不疼不痒,对单位和个人也未见什么惩罚,所以效果不佳。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及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一是要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要充分认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系统工程,是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树立抓好法治环境就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要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领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具体抓落实。克服过去单靠普法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三是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夯实普法工作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乡镇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队伍。要着力发展基层义务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和社会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加入。要定期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提高立足本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二)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强化监督,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要发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经常开展调度督查。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普法工作领导联系点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等制度。每年要分阶段组织对全县普法工作集中进行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对普法工作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办、整改。

二是要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评议作用。要切实建立健全人大、政协的监督评议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应当报告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施情况,并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普法工作;政府各个部门应当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及政协常委会每年应组织开展对普法教育的视察、督查、评议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

三是要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体系,完善考核评价运行机制,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文明建设考核和党委、政府绩效评估等综合考核中。要协调组织部门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范畴,做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将各乡镇、各部门的普法工作职责明确细化,要侧重于对基础保障、具体活动、效果措施等硬性任务的考核,尽量减少软性指标。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三)要培育亮点,打造品牌,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为抓手,着力培育一批法治创建先进典型,通过示范点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全县法治创建工作的全面铺开。借助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增加新农村建设的法治文化因素,将新农村建设打造成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重点做好基层“两委”干部、留守妇女儿童和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突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源头上筑牢法治基础。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关系着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要结合我县实际,协调县教育部门出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开足、开实、开好法制教育课,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狠抓“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要积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家长管理到位、学校教育到位、社会关爱到位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取缔一批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吧、游戏厅及其他娱乐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及时挽救失足未深的青少年。同时大力宣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反面典型,以案说法,用鲜活的教材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进一步增强他们明辨是非、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三是要着力打造我县普法品牌,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要积极推进普法形式创新和普法载体开发,切实培育繁荣法治文化,使人们在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中切身感悟法律精神,弘扬法治,崇尚文明。要以“法律九进”为途径,大力加强宪法等基本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宪法意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好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国土、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专业法律宣传。

(四)坚持标准,加大投入,确保普法经费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专项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目前,我县每年开展送法下乡、青少年宣传教育、普法考试、法治县乡村建设、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和诚信企业建设等活动,所需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均在20万元以上。因此,我县普法经费至少要按20万元/年(人均0.5元)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我县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及各类法治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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