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山县委法治衡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山法治办〔2017〕6 号
关于转发市委法治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市直驻衡单位:
根据《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6〕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司发〔2017〕7号)的规定,按照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圆满完成2017年普法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法治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发〔2017〕11号)部署要求,为了做好全县 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现将市委法治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落实好此次考试。各单位要及时将组织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法的情况和成绩于11月15日前报送到县委法治办,由县委法治办予以公布和通报。
联系人:张鹏、李海燕
联系电话:5820148
衡山县委法治办QQ群:259183928
中共衡山县委法治衡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中共衡阳市委法治衡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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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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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法治办〔2017〕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衡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6〕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司发〔2017〕7号)的规定,按照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法总体安排
2017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湖南省司法厅主办的“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通道”上进行,不再实行局域网、纸质化考试。因单位无互联网,原实行局域网、纸质化考试的,可安排晚上在家中考试,或经单位申请,由同级党委法治办统一安排到普法考试中心进行集中考试。学法考法程序按照“网上学法→网上统一考试”流程进行。全市在职县处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都需通过“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通道”进行年度学法考法。2017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不参加本年度学法考试。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湖南省“七五”普法2017读本》为我市今年学法考法指定读本。
二、学法考法前期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委法治办”)、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衡各单位负责本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组织工作。具体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 管理员核对(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委法治办管理员应对本级账号下的单位及单位管理员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变动的须于6月30日前,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中予以变动。具体操作流程,按“如法网”操作手册办理。市直各单位管理员(见附表)有变动的,于6月30日前报市委法治办予以变动。各单位管理员要在7月10日前对本单位学员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变动的(含单位变更、在职状态变化、免考情形变动、登录账号变更、人员新增等情形),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中予以变更。具体操作流程,按“如法网”操作手册办理。
2. 学员信息确认(7月1日至7月10日)。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在7月10日前组织新学员登录“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完成注册,获取账号和密码。调出人员由调出单位管理员将其从本单位学法考法人员名单中剔除,由调进单位管理员或本人在“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上修改单位变动信息,注册账号和密码可以不变。参加过2016年网上学法考法的老学员直接按2016年注册的账号(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6个0。如遗忘修改密码的,可咨询本单位管理员。老学员登陆后,应当对本人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予以修改。
三、学法考法工作具体安排
1. 网上学法安排。2017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于7月1日正式启动。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进行学习,并在考前一天完成100分学法积分。学法积分为:完善个人信息积5分,阅读《湖南省“七五”普法2017读本》(必修)积60分,学习“热点事件”积15分,学习其他法律法规积20分。
2. 抽查考试安排。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决定,今年9月上旬,由省委法治办牵头,组织对部分市州抽考。届时,省委法治办将带纸质试卷到抽考单位或者通知被抽考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网上考试。市州抽考对象为市(州)政府组成部门的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抽考内容主要为《湖南省“七五”普法2017读本》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侧重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市州抽考人员抽考成绩合格的,可以不再参加全省网上学法统一考试,抽考成绩直接作为年度学法考法成绩;不合格人员及缺考人员仍需参加全省网上学法统一考试。市州抽考人员成绩通报市州党委、政府。
3. 网上统一考试安排。根据省委法治办安排,我市网上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下旬至10月上旬。10月23日—24日为缺考人员和未合格人员补考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在接到省委法治办下达考试指令后,由市委法治办在“法治衡阳工作群”(QQ群)中通知,再由各单位管理员在指定的考试时段内自行选定具体考试时间、场次。
四、工作要求
1. 要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衡阳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7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2. 要严密组织好学法考法工作。各县市区委法治办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层层落实责任,完成年度学法考法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督促每名学员按时完成学法积分,按要求参加抽考和网上统一考试。
3. 要加快推进学法考试中心建设。各县市区委法治办要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本级学法考试中心建设,将尚不具备组织统一网上学法考法的单位,分批组织到考试中心进行考试,确保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4. 要认真抓好考试成果的运用。各地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已列入省、市综治考评内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联系电话:8193623
电子邮箱:hyfz8193623@163.com
法治衡阳工作群:274125211
附件:2016年度市直机关、中央、省驻衡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管理员名单
中共衡阳市委法治衡阳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衡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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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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