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订等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衡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备注

1

关于印发《衡山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务和粮食局

2022.03

已完成

2

关于印发《衡山县服务“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

政府研究中心

2022.07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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