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订等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衡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衡山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商务和粮食局 | 2022.03 | 已完成 |
2 | 关于印发《衡山县服务“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 | 政府研究中心 | 2022.07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