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司法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安全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大安全”理念进一步树牢,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素质显著增强,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习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将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研讨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及其他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一次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及时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大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检查维护力度,规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局机关股室、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场所用电管理,严禁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电器等。加大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场所用电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三)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办公场所等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设备,规范消防安全巡查巡检制度,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专业检测,确保安全有效。全面推进机关办公室、库房、配电机房等重点部位和法律服务窗口等场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控措施,加大常态化检查,提升火灾防范能力。
(四)加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在全县应急管理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以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落实、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等为主要监督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执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
(五)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安全法治宣传、“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和重要节点,依托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局机关、法律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宣传屏、展板等宣传安全生产标语、海报,持续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举措、成效,形成宣传声势。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局成立由政协副主席、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承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保障措施。要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投入力度,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长效机制,通过常态化督导检查使安全警钟长鸣。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确保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严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领导组及时对其约谈、通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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