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衡山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2年1月1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衡山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湖南省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强化机制建设。局党组深入研究、夯实基础、查找短板,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以股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公开形式。按规定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强化业务,提升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电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发布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民生法律需求,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全年党政门户网发稿33篇,多篇稿件被中国普法网、湖南法治网、法制周报、新衡山报等各级媒体刊发。

3、提升公开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是职责,是法定义务的理念,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达到信息公开的效果。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局按照《条例》规定及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材料收集有时不够及时,有遗漏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深化公开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打造阳光司法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多措并举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并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从制度和流程上加以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和工作协调等要求,责任到股室、到个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体制机制得以顺利实行,让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规范,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为促进廉政建设和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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