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
衡山县 审计 局 坐落于衡山县开云镇解放路99号,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构。内设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审计一股、财政审计二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工交商贸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一股、经济责任审计股二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重点项目稽查股、电子数据审计股等12个职能股室,并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预算时共有全额编制33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33人,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10人,决算时共有全额编制29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29人,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14人。
主要工作职能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审计工作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城审计工作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县县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负责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直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县属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工程决算情况,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7)县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导全县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
7.负责城县建设、管理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重大项目稽查,负责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调整概算审计。组织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8.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9.负责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以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
10.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机构工作,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12.组织审计我县驻外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3.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审计县政府和国有企业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全县审计系统电子数据审计培训和考试工作。
14.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承担县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的行政职能。不再保留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基本支出情况
我局始终认真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2021年我局部门基本支出524.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4.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58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审计机关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扶贫等发生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情况
我局根据2021年县政府对县审计局绩效考评方案和2021年的审计项目工作计划,梳理历年的绩效情况,召集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研讨论证,制定可量化、可考评的符合审计业务实际年度绩效目标方案。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如期有序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审计项目工作。
2021年我局部门项目支出65.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5.51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为审计事务及项目支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衡山县审计局整体支出资金、资金使用基本上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7分(详见附件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审核,控制费用跨年度报账,确保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和财务列报,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现金使用的范围,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和完整。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得分97分,详细情况在衡山县审计局门户网站公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投入 10分 | 预算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程 60分 | 预算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40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4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过程 60分 | 预算管理 4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30分 | 职责履行 8分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市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2018年重点民生项目"化解大班额"省定目标计划化解43个,至2018年12月止完成61个,完成率达141.86%。 | 8 | |
履职效益 22分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
社会效益 | 10 |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衡山县审计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31 | 31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0年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54596 | 180000 | 28420.14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41264 | 120000 | 16571.14 | |||
其中:公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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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维护 | 41264 | 120000 | 16571.14 | |||
2、出国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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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 | 13332 | 60000 | 11849 |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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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1865255.28 | 730800 | 659151.72 | |||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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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 698067.44 | 830800 | 1110494.08 | |||
其中:办公经费 | 5690.4 | 50000 | 113486.17 | |||
公务接待费 | 13332 | 50000 | 11849 | |||
水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 | 140940.84 | 80000 | 416603 | |||
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215268 | 177000 | 175652.77 | |||
政府采购金额 | 643169 | 920000 | 433360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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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