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衡山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9月26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


衡山县审计局局长     王维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衡山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对县财政局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和粮食局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政府债券管理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情况、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情况、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财政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面对新冠疫情,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全县财政工作运行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一是财政收支运行保持平稳。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下行压力,县财政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财政缺口,财政收支运行保持平稳。2021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22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09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227万元(含上划中央、省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32978万元的104.7%,其中:税收收入112681万元,非税收入26546万元。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压一般、保重点"原则,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保基本"民生底线。2021年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

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主要体现为库款紧张,财政兑付能力弱。截至2021年底,衡山县"已下达指标但未实际支付"的结余结转资金117642.22万元,同期国库存款仅3159万元,同时,上级累计超指标调度19692万元,财政库款收不抵支,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二、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2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506万元(不含上划中央、省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9267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176万元、调入资金8659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21万元、上年结余987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84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37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48万元、调出资金133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1346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0万元。

年终结余27793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9911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44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81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135万元、调入资金133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上年结余43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5514万元,其中:本级基金预算支出61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26万元、调出资金865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还本支出5135万元。

基金年终结余439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781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756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4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792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761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15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109万元,年未滚存结余2845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7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54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1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年初收入预算150万元,支出预算150万元。决算报表中体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19万元,支出完成55万元,年末结余64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财政局债务股提供的数据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政府债务情况为:政府债务余额58.15亿元,其中:政府显性债务26.41亿元,政府隐性债务22.16亿元,其他需要关注类债务9.58亿元。

三、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出让金未征收到位17815.85万元

截至2022年5月16日,衡山县茂鑫置业有限公司、力达康医疗器械公司、湖南华恩投资公司等7家单位共欠缴土地出让金17815.85万元。

2.应缴未缴利息收入24.93万元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土地竞买保证金账户历年累计利息收入结余24.93万元均未上缴财政。该问题已于2022年7月15日整改到位,县自然资源局已将上述款项上缴县财政。

四、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六大版块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债券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财政部门未对专项债务、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等方面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县财政于2022年4月18日制定了《衡山县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于2022年6月8日制定了《衡山县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2.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新增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5557.6万元

2020年至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68597万元,截至2022年4月底,有5557.6万元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拨付至相关部门或单位,其中:一般债券资金5207.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350万元。该问题已部分整改,县财政于2022年5月至7月期间已拨付1276.5万元。

(2)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5095.66万元

部分单位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共涉及3个债券项目,涉及金额5095.66万元,其中:衡山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1533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南岳衡山文旅特色小镇(八里小镇)项目1200万元用于黄花路工程项目,衡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2362.66万元用于开云大道以及体育馆等工程项目。

(3)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申报和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截至2021年12月底,因疫情、拆迁补偿方案变化等原因,南岳衡山文旅特色小镇(八里小镇)只基本完成前期征拆迁、清表工作,安置区建设、土方工程等工作还在准备阶段。该项目建设进度与融资平衡方案以及发改批复的项目建设期(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不匹配。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

1.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面

(1)部分人员应享受未享受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

截至2021年底,衡山县被征地农民770人在参保并缴纳个人应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后,未获得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87.02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1)待遇审核支付方面

①向不符合被征地农民身份的对象陈某某发放被征地农民人员县级财政补贴3.88万元。该问题已于2022年6月1日整改到位。

②4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万元

截至2021年底,经计算机比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退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险发放数据,发现4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万元。该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3.基金运行管理情况

对被征地农民参保信息登记和审核的内控制度不健全

一是审核登记有漏洞:其中边春泉等308人(同一身份证同一姓名)存在重复登记的情况。二是基础工作不扎实:电子数据存在身份证填写错误的情况,其中文君等181人身份证填写错误。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县社保中心对重复、错误数据进行了大清理。

(三)"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情况

1.制度建立不完善

根据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提供的资料:针对衡山县人才发展机制建立情况,发现尚未建立《人才诚信体系或机制》、《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导致人才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2.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方面

(1)公租房空置

衡山永成印刷有限公司2013年申请建设公租房48套,2016年完工。截至审计日,该公司48套公租房均为空置状态。

(2)合同履约不到位

湖南御美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投资项目合同书》的相关约定进行建设投资。

3.其它项目实施和资金配置、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拨付企业资金913.3万元

截止2022年4月底,财政未及时拨付各相关企业"制造强省"、"研发奖补"等项目资金913.3万元。该问题已部分整改,县财政已拨付410.3万元。

(四)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情况

1.电子卖场中河沙采购价格偏高

2021年7月至11月,衡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在电子卖场中采购河砂的价格均为270元/吨(按平均密度1.55吨/m³计算,折算价格为418.50元/m³),高出衡山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第三季度发布价212.38元/m³的97.05%,高出第四季度发布价253.82元/m³的64.88%。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县财政已责成相关供应商对河沙价格进行调减,原价270元每吨的下调至150元每吨。

2.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导致多付货款

2021年8月,衡山县江东乡人民政府在办公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中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导致多付货款7.68万元。该问题于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江东乡人民政府已追回多付的货款。

3.无结算依据支付采购工程款

2021年11月,衡山县江东乡人民政府支付会议室工程款26.98万元(含设备采购费8.48万元),该支出无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该项目也未办理工程结算。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政府采购备案台账资料不完整,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及验收资料内容不完整,三是部分单位未及时将采购合同及验收表等资料报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四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备案手续。该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五)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情况

1.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方面

(1)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

截至2021年末,衡山县本级两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16784.26万元,其中:部门存量资金8345.34万元,转移支付存量资金8438.92万元。

(2)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

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确认收入

截至2022年3月,衡山县财政以前年度待查非税收入3164.02万元未及时核对解缴入库。

(3)实有资金账户应撤销未撤销

截至2022年3月底,因机构改革已撤销的单位的1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账户余额25.25万元(衡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无偿资金专户)。

2.库款管理保障情况方面

(1)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不合理

一是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存在支付风险

2021年,衡山县有8个月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占全年月份比例为66.67%。

二是库款保障水平超出合理区间

2021年,衡山县财政的库款保障水平仅2月份、11月份保持在0.3-0.8的合理区间,1月份和10月份的库款保障水平均高于0.8,最高的10月份达到了1.34。

三是库款不足导致"有粮票无粮食"现象

截至2021年底,衡山县"已下达指标但未实际支付"的结余结转资金117642.22万元,同期国库存款仅3159万元;截至2022年3月底"已下达指标但未实际支付"的总额107976.73万元,同期国库存款仅18113.75万元。

(2)财政暂付款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1年12月,衡山县财政暂付款60616.34万元未及时清理。

(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账实不符

一是县商粮局未将已转让给县经建投公司的两个集贸市场进行销账处理。

二是县城建投公司未将已无实物形态、已灭失的4处住房进行销账处理。

2.部门履职情况

(1)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

截至2021年12月,县财政局在关于国有资产注资县平台公司的批复文件中,明确所有注入公司的资产不改变原来的管理、收益和使用模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资产产权和使用权脱节。如:2021年5月,县经建投公司将已批复注入的老体育馆、经委招待所等7处资产过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且已抵押贷款,但注入的资产不改变原来的管理、收益和使用模式,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未经财政审批出租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3月27日,岳云招待所原对外出租10年合同到期,岳云中学却于2020年12月,未履行财政审核批准流程将岳云招待所以64万元/年(每年递增2万元)协议出租给南岳区城投公司10年。

(3)置换资产清缴不到位4890.36万元

2015年4月,县政府置换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本金4995万元(含金贝尔公司353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县财政局清债办清缴本金104.64万元,利息3.82万元,其余本金4890.36万元未清缴到位。

(4)未及时办理资产产权过户手续

截至2021年12月,县城建投公司现有转让所得的15处资产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土地、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管理情况

(1)部分土地、用房未明确权属单位

一是部分土地未明确权属单位。截至2021年12月,衡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有1.79万平方米土地未明确权属单位,占总土地面积的3.53%。

二是部分用房暂未明确权属单位。截至2021年12月,有2.79万平方米用房未明确权属单位,包括办公用房1.54万平方米、其他用房1.25万平方米,分别占总用房面积的2.05%和1.66%。

(2)部分土地、用房未办权证

一是部分土地未办权证。截至2021年12月,有28.68万平方米、账面价值3746.66万元的土地未办权证,占总土地面积的56.62%、占总账面价值的77.47%。

二是部分用房未办权证。截至2021年12月,有39.18万平方米、账面价值34909.37万元的用房未办权证,占总用房面积的52.02%、占总账面价值的59.3%。

(3)办公用房未按规定纳入统一登记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县机关事务中心因其机构体制与职能职责不完全匹配,未能以主管部门身份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未统一登记至机关事务中心名下。

(4)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县民政局未将殡仪馆项目在建工程6670.93万元转入固定资产(该工程项目于2020年1月已投入使用)。

(5)闲置用房4743.76㎡

截至2021年12月,紫金山林场、衡山县农业农村局等4个单位闲置用房4743.76㎡,其中:紫金山林场4295㎡(各工区护林宿舍等),衡山县农业农村局312.76㎡(原经管局办公楼),衡山县农科所㎡(原黄花坪老加油站),衡山县科工信局50㎡(原科技局车库)。

(6)欠缴租金123.51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有7家单位国有资产欠缴租金合计123.51万元,其中:城建投公司96.19万元,住建局10.75万元,交警队1.5万元,科工信局5.73万元,职业中专4.33万元,商粮局2.58万元,水利局2.43万元。

(7)未执行"收支两条线"1400万元

2016年11月,县商粮局以2584.89万元的转让价将原城关粮站家属楼和粮油工业饲料厂2处资产转让给县城建投公司。截至2021年12月,有关资产所有权证已全部移交至县城建投公司,县城建投公司以借款的形式累计支付转让款1400万元至岳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仓储建设指挥部直接用于仓储建设开支。

(8)处置收益不到位1958万元

2019年,农业农村局应收贯塘茶场处置款总额285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已收并上缴县财政处置款900万元,下差1958万元。

4.保障性住房管理情况

部分保障性住房未办权证

截至2021年12月,衡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有0.97万平方米、账面价值1784.88万元的保障性住房未办权证,占总保障性住房面积的33.86%、占总账面价值的48.1%。

5.公务用车管理情况

违规占用其他单位资产

审计调查发现,自2019年以来,县交警大队(开云中队)编外占用县城建投公司货车1辆。

五、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会支出挤占行政事业经费0.8万元。

(二)县科工信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存在先签订合同再备案的现象。

2.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应收个人账款22.29万元未及时清理。

3.应扣未扣单位垫付个人款项2.63万元。

(三)县人社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经常性预算收入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进行管理。

2.白条(借条)抵库4.8万元。

3.收入未及时入账:未将收取移动公司、优业、善品等三个门店2020年度、2021年度的电费收入及时入账。

4.隐藏公务用车维护费: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中列支公务用车维护费3.89万元。

(四)县商粮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账实不符,未将已转让给经建投公司的两个集贸市场进行核销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规范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明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可操作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规范预算调整,定期对未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制订较为完善的资金分配和拨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一是缴入财政专户中的非税收入资金在下一个月内足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缴。县财政局应责令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与财政事务中心限期进行核对,对超过一年且执收单位未来核对的款项应直接划缴国库,加快非税收入缴库效率。二是财政及有关部门应强化对土地出让相关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相关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纳入预算管理。三是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督促执收单位健全管理制度,使非税收入征收、监管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县财政要加强对全县国有资产的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衡山县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纳入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经批准出租资产应按规定进行评估、招投标,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收入管理环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处置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纳入政府统一管理。

(四)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坚决执行上级"三保"政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做好财政收入预测、预算支出资金需求预计、债券资金兑付计划安排等工作的协调联动,着力提升资金调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保持合理库款规模;三是制定往来款清理方案,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项规模,并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一定支出用于消化历年的"支出挂账",扎实开展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工作;四是合理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对历年累计结余长期滞留在部门账户的资金、财政指标结转结余资金以及项目已完成、已调整、投向不合理形成的存量资金,分析原因,逐个盘活,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释放内需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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