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审计局简介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6号),设立衡山县审计局,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负责人:王维荣

     机构地址:湖南省衡山县解放南路99号

     邮编:421300

     电话:0734-5812741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5月1日-9月30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审计一、二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工交商贸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一、二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重点项目稽查股,电子数据审计股。

     所属事业单位

  衡山县审计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县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做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工程竣工决算。

      7、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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