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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2]30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3]35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省厅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考核标准进行了评价,现将现场评分公示如下:
衡山县新桥水厂94分,衡山县萱洲水厂89分,衡山县长江石子水厂85分,达到了县级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