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水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衡山县水利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如下:

 一、概述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对各股室站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采用文章制定了奖励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和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95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领导信息6条,规划计划8条,政策文件19条,通知公告4条,工作动态36条,人事信息6条,业务工作7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水利局”进行公开。

2、其它渠道。主要在局机关和乡镇水利站开辟宣传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省局、市局及县政府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程序,以“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答复”的原则,制作统一文书格式,由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然后分流到责任部门办理,进行跟踪督查,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办公室人员统一对外答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询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网上查询和办事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认识不到位。个别股室站认为信息工作是宣传站的事,跟本股室无关。 

(二)改进措施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县党政门户网站水利局栏目的信息公开。

2、进一步增强主动性,不断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对干部职工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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