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务和粮食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商务和粮食局是一级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管理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衡山县市场服务中心、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机关內设机构13个(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市场运行秩序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外贸管理股、招商引资股、粮食调控储备股、粮食行业发展股、监督检查股(加挂安全生产股牌子)、 国有资产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至2016年11月,共有编制73名,实有人数146人,其中在职73人、离退休73人,公务用车定编2台,现有车辆2台。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粮食流通、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负责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三)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规划;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商业发展基金的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作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粮食控股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五)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六)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八)负责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包括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政策,统一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做好客商接待、商务洽谈、签约;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负责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审批确认和考核。

(十)负责组织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衡山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招商顾问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十三)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商粮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确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商粮系统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工作,承担全县商粮系统财务建设项目和内部审计工作,按相关权限做好全县商粮系统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十六)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收支预算情况

1、全年收入预算总计735.8万元(机关508.41万元、市场服务中心227.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86.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8.82万元(全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计划185万元)。与去年相比全年收入预算总计减少181.43万元(机关减少179.9万、定点屠宰减少9万、市场服务中心増加7.47万),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经费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经费预算口径变化;二是定点屠宰办整体移交农业部门而减少预算;三是政府机关资产整合调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计划而减少拨款。

2、全年支出预算总计7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5.6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1万元),项目支出277.06万元。与去年相比全年支出预算总计减少181.4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6.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68.9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0.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门预算口径调整(人员经费、归并公用经费);二是定点屠宰办整体移交农业部门;

3、全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2.7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党报党刊及书报等印刷费6.82万元、差旅费17万元、会议费20.08万元、职教及培训费2万元、年检年核等手续费2.3万元、设备购置费4万元、办公费16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网络及邮电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3.5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福利费16.12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定点屠宰支出9万元、减少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25万元、增加电子商务和粮食管理等支出26万元。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全年三公经费预算27.58万元(机关16.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58万元(机关9.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机关6.5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86万元(机关减少1.98万元),变化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相关政策及纪律,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缩经费支出。

5、全年政府采购计划149万元。其中:部门预算支出41万元(机关电子商务等办公设施采购8万、市场服务中心市场建设及维护33万)、专项预算支出108万元(招商引资策划及设施55万、办公场地搬迁设施维修及购置53万)。       

 6、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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