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内设机构

  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全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局机关文书处理、电子政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考勤、安全保卫、印信管理;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及发放、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及信息发布;负责衡山商粮网站及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支部及直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统战、侨务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原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咨询、服务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管理全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专项经费;指导、检查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负直属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检查粮食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负责全县粮食行业财会报表汇总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建项目计划的制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工作;负责基建投资监管工作;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筹措必要的粮油收购生产经营资金和其他各项专用资金。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商务和粮食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咨询工作;起草流通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负责处理企业改制中的遗留问题;负责协调反垄断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跟踪分析本县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对本县产业的救济效果;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和多双边对本县的无偿援助、捐赠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培训及普法教育等工作。  

 

  (五)市场运行秩序股  

 

  负责市场运行调节、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对茧丝绸流通进行管理;负责市场监测、重要商品储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茧丝绸等方面市场调节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牵头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选址、确认和上报;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选址、确认和上报;指导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股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指导商品市场和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对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登记、听证和预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支持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商品流通业行业管理;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服务贸易统计及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的行业管理。  

  (七)外贸管理股  

  组织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后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外贸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工作;负责全县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负责对全县加工贸易出口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来料(进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合同的办理;负责全县各类企业进出口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工作;负责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及相关指标的数据上报工作。拟订我县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承担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引导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项目的收集、筛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初核、申报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统计工作。  

  (八)招商引资股  

 

  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政策和产业导向要点;指导和管理全县吸引内外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调度考核全县外资到位相关指标的数据上报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县商务和粮食局名义主办(联合主办)或者组团参加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协调外来投资者联络、洽谈、考察等组织服务工作;协调、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会审、跟踪、调度、落实工作;负责建立境内外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客户信息库并进行维护;联络协调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等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工作。  

 

  (九)粮食调控储备股  

 

  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粮食购销计划;参与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粮食生产结构调整;指导协调订单农业和优质稻生产;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购、销合作;负责协调筹措粮油收购资金和粮油购销贷款;负责拟订和实施县级储备粮(油)总量规模、布局方案和储备粮(油)的收购;负责建设和规范粮食流通市场体系;负责提出县级储备粮(油)动用及划转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粮食市场和价格,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承担全县社会粮食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十)粮食行业发展股  

 

  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县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案;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负责粮食科技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组织科普宣传、科技攻关及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指导粮食行业计量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粮食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粮食行业开展产业化经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品牌建设和技术改造;负责粮食行业加工统计工作;负责粮食物流建设规划及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粮食控股企业管理;负责组织直属国有控股企业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管理国有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军粮供应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指导粮食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股(加挂安全生产股牌子)  

 

  负责指导全县商粮行业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商粮流通的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和军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的指导;负责全县粮食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商粮系统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股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商粮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承办国有资产维修租赁和处置相关事宜;监督、检查和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保值和增值,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按规定查处和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行为。  

  (十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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