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关于2012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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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2 16:24:54 湖南省外经贸会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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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系统在长企业、事业单位、财会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湘财会[2012]22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广大财会人员如期、如质完成学习任务,我们就教材、授课老师、教学场地、设施等做了前期工作,现各项准备基本就绪,请各单位的财会人员分批按时报到参加培训。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要求,我们只对持有省财政厅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中、初级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持有其他部门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会人员,如要求在省商务系统培训班参加学习,请先办好《会计资格从业证书》转入省财政厅的有关手续。
二、培训内容
(一) 新形势下会计改革与发展;
(二) 《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四) 《医院会计制度》;
(五) “小金库”防治相关知识讲解;
(六) 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等相关内容。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2年11月26日—28日
第二期:2012年12月28日—30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湘价服(2009)136号文件规定,初级每人每期培训费110元,中级每人每期培训费130元,书籍、资料费每人40元。
五、报名交费
1、从11月12日起参加培训人员可登录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网站(http://xuehui.hunancom.gov.cn)报名并打印好《报名表》;11月19日-11月23日,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务必携带《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和网上填报后打印的《会计培训报名表》一份办理交费、领书手续。
2、单位学员培训费和书籍资料费统一通过银行汇交。
汇入单位: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开 户 行:中行市芙蓉支行;
账 号:588557349742
3、个人学员交费可直接到会计学会办理;
4、单位须凭银行进账单回执和学员报名表办理交费确认、领书手续;
5、交费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省商务厅3号楼511室。
电话:0731-82295030、82287141 、82287143 传真:82295031
六、学习地点
长沙市车站北路(东侧)116号华达宾馆6楼会议室(乘公交车701、101、142、148、302、501、602、805、901等在竹园路口站下车后往前行100米,若乘112、139、114、127、158、901等在五里牌站下车后向今朝宾馆方向步行可到达。(华达宾馆电话:82273188)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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