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解读《衡山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衡山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山政发【2022】2号)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名称

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起草背景

2011年,县人民政府印发《衡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山政发【2011】10号,规范性文件号HSDR-2011-00007)至今已运行10年,对县级储备粮起到了很好的管理效应,全面落实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要求,实现了监管严格、数量完整、品质优良、存储安全、运转正常的管理目标,确保了县域粮食安全,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起到了有力保障,同时为促进粮食生产、服务“三农”起到了政策杠杆作用。由于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粮食主管部门划归商务和粮食局,原《办法》因单位名称的变更和职能调整已不适应新形势。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内外粮食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粮食储备机制体系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更加严格,原有《办法》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现时代粮食安全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新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

三、《办法》起草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

2、《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地方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通知》(湘粮调【2020】79号文件)

4、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县地方储备粮油规模的通知》(衡商粮办联【2020】257号文件)

5、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等三部门向市政府联合上报的《关于调整和新增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衡商粮办联【2021】6号文件)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九章,四十七条。具体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九条。明确储备粮油机制、品种、县级储备粮油权属、职能部门监管工作责任。

第二章“县级储备粮油计划”共三条。明确储备粮油规模、收储轮换计划、管理规定。

第三章“承储企业”共三条。明确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甄选条件、承储企业工作职责。

第四章“县级储备粮油储存管理”共十二条。明确承储责任、质量、安全生产、轮换处置、损耗等管理要求。

第五章“县级储备粮油动用管理”共五条。明确预警机制、储备粮油动用条件和方案。

第六章“县级储备粮油资金管理”共三条。明确储备粮油费用标准、利息补贴、资金来源、处置价差盈亏核算、利费拨付方法。

第七章“监督检查”共五条。明确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内容、处罚职权。

第八章“法律责任”共五条。明确职能部门、承储企业及责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共两条。明确《办法》的解释部门、施行时间。


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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