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投资企业咨询和投诉
一、服务对象
在衡山县创办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外投资者及其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投诉人)。
二、受理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来访、书信、电子邮件、传真和网上投诉等方式进行投诉。
三、承诺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至办结3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书 | 1份 | A4纸格式,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加盖公章。 | 原 件 |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七、办理地址
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