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2年1月1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落实省、市、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年初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衡山县商粮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局办公室和行政审批股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报送、展示等项工作,确保我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
2021年县商务和粮食局主动公开信息63条,较去年增加15%,其中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等信息3条;公开政策文件及通知22条;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规划计划信息4条;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信息25条;招商服务及招商项目信息公开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特别是政策解读、在线调查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以及信息公开要素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类别信息公开不及时。
2、改进措施: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完善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电子文档(表格)下载等网上信息发布功能;二是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重点加强对招商引资、内外经贸、粮食流通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三是通过传统媒体与政务新媒体相结合,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