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统计局简介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6号)设立衡山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人:廖继峰

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解放南路99号

邮编:421300

电话:0734-5812879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一产业股、二产业股、三产业股、法规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

衡山县社会经济调查队、衡山县普查中心、衡山县数据处理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协调上级驻衡山单位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三)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提供统计资料和建议。负责上级政府对县级重点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考核数据的核查和认定,负责县级对县直部门、乡镇下达的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的数据核查和认定。

(四)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普查计划与方案,汇总、整理、提供和发布有关县级普查公报。

(五)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组织实施以农林牧渔业为重点的一产业调查。组织实施以工业、交通运输、能源、建筑、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为重点内容的二产业发展调查。组织实施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人口、劳动工资、科教文卫、社会服务为重点的三产业发展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六)组织并审查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经济、社会、科技、资源环境统计调査计划及调查方案,管理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统一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及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资源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和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八)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责任,组织指导统计人员教育、培训、职务评聘、资格认定和业务考核、统计普法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

(九)负责省、市国家调查队的日常业务工作和专项调查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和统计咨询中介组织。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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