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衡山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全县上下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狠抓项目建设,植优补短,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破解掣肘发展难题,办好民生实事。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小康衡山稳步推进。

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据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672154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20987万元,增长3.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63386万元,增长6.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887781万元,增长11.8%。三次产业结构为19.227.753.1,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7个百分点、1.9个百分点和6.0个百分点,贡献率为7.6%22.5%69.9%。人均GDP43416元。

一、农业

农业经济稳步发展。2017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82854万元,增长3.5%,其中:农业产值223234万元,增长3.4%,林业产值68743万元,增长3.7%,牧业产值157132万元,增长2.7%。渔业产值21059万元,增长4.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2686万元,增长14.0%

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1.98千公顷,增长0.8%。粮食总产量210199吨,增长0.4%;油料18149吨,增长2.3%;瓜果38850,增长20.9%;茶叶453吨,增长0.7%;水果48326吨,增长16.2%;席草7744吨,增长4.7%

主要畜禽生产平稳发展。全年牲猪出栏68.3万头,增长1.9%;家禽出笼933万羽,增长2.0%;禽蛋产量17755吨,增长1.0%;肉类总产量67785吨,增长1.9%;水产品产量12898吨,增长1.5%

农业内部结构小幅调整,基本稳定。种植业和畜牧业仍是农业的最主要构成部分。2017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27224万元,较上年增长3.4%。其中种植业增加值155582万元,林业增加值66985万元,畜牧业增加值83926万元,渔业增加值14494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6237万元。与上年比较,种植业占农林牧渔业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林业占农林牧渔业比重上升1.0个百分点,服务业占农林牧渔业比重上升0.2个百分点,畜牧业和渔业与上年基本持平。

农业装备不断增强,农机化发展继续拓展。年末农业机械84817台,总动力39.93万千瓦,人平拥有农业机械0.95千瓦。全年新建水稻工厂化机育秧15座,插秧机32台,耕整机增加96台,拖拉机增加32台,收割机增加45台,农用水泵增加613台,粮食加工机械增加90台,谷物烘干机增加13台(套)。农业机械化水平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全年机耕面积44.98千公顷,机插面积0.92千公顷,机收面积30.39千公顷,机电排灌面积36.1千公顷,农副产品加工量26.7万吨。

二、工 业

工业经济努力应对下行压力,增速回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14.85亿元,增长17.5%。园区产值91.79亿元,增长16.4%。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工业经济科技含量,工业结构逐步优化,全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39.21亿元,增长6.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44亿元,增长8.4%。规模以上工业占整个工业的比重82.7%,上升14.8个百分点。园区工业占规模工业的比重达80.0%,上升5.9个百分点。工业对经济发展贡献有所减缓,全部工业占GDP的比重23.4%,较上年下降2.0个百分点。工业对GDP的贡献率为20.0%,拉动GDP增长1.7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产销率99.6%。全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86家规模工业企业全年实现利润(盈亏相抵)6.11亿元,增长80.8%;实现利税(盈亏相抵)8.32亿元,增长71.1%32家高新科技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6.76亿元,占GDP比重16.0%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

2017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继续较快增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0.55亿元,增长18.0%。城镇投资作出重要贡献,全年完成投资106.59亿元,增长17.8%,占全部投资的96.4%;房地产投资3.96亿元,增长25.75%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较好落实。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5户,特困移民搬迁安置267人,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1064套;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9.7公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63.8公里;新增养老床位187张;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100个;农村宽带网络升级改造118个;行政村配电网改造6个;巩固农村饮水安全7671人。

建筑业健康发展,2017年全县实现建筑业增加值71287万元,比上年增长5.0%。全县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13家全年完成建筑施工产值36.20亿元,增长19.5%。房屋施工面积146.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6.7万平方米。

四、运输邮电通讯业

运输邮电通讯业继续快速发展。2017年末,全县拥有大小货车1424/8554吨,大小客车204/4614客位。新能源电动公交全面运营。邮电事业进一步发展,物流快速发展。邮政业务总量和电信业务总量分别增长21.6%71.4%。通讯更为便捷,通讯信号基本实现全覆盖。年末固定电话用户总量2.5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占据通讯主要阵地。国际互联网络用户进一步发展,固定宽带网络用户4.15万户。

五、国内贸易

商品市场销售平稳。2017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8300万元,增长10.8%。实现城镇销售额276090万元,增长10.9%;实现乡村销售额52210万元,增长10.4%。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265160万元,增长10.8%;住宿餐饮业销售额63140万元,比上年增长10.9%

六、招商引资

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实际利用内资27.67亿元,增长12.43%;实际利用外资1.31亿美元,增长12.0%;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2527万美元,增长40.8%;外贸进出口总额7174万元,增长65.7%

七、财政金融保险

2017年,我县财政稳健运行,收入质量继续提高。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92938万元,减少2.58%。实现税收收入64529万元,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69.4%,较上年增加9.0个百分点。实现一般预算收入64143万元,下降8.7%。地方财政支出250054万元,比上年增长1.3%

金融形势平稳发展,存贷规模继续扩大。2017年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1420867万元,比上年增长14.5%;各类贷款余额531777万元,比上年增长36.2%

保险事业继续发展,2017年完成保险业务收入18245万元,增长23.7%。其中:财产险6597万元,增长27.2%;人身险11648万元,增长21.8%

八、科技教育和文化事业

2017年,全县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3109人。其中:高级职称813人,中级职称5834人,初级职称6462人。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340人。

教育事业继续稳步前进,协调发展。2017年,继续巩固“普九”成果,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残疾儿童入学率91%,初中生年巩固率为99.8%。本学年新招普通高中生2196人,毕业2081人;招收初中生4548人,毕业4551人。招收小学生4990人,毕业4538人。年末,普通高中在校学生6887人,初中在校学生12813人,小学在校学生28679人。

文化事业繁荣。全年举办11次群众性文艺活动,为全县320家农家书屋配送新书6.56万册;举办唐群英女士逝世80周年纪念活动,维修其故居和墓地;衡山民歌《一塘清水一塘莲》获“欢乐潇湘、幸福衡阳”群演赛一等奖;完成公益电影放映3816场次,送戏下乡100场次;开展文化专项整治行动16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200家次;全县网吧普及安装文网卫士监管平台软件,文化市场进一步净化。

九、卫生体育事业

医疗卫生保健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25个;卫生工作人员248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75人;卫生机构病床1646张。

体育事业继续发展。普及群众体育运动,开展大型活动10次;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修建了45条健身路径,建设省级乡镇体育健身工程1个。总投资1.5亿元、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总座位2998座的衡山体育馆开工建设,构建主体工程。体育赛事上,获市中老年篮球赛冠军,获省篮球赛三等奖,获全运会两项冠军,总决赛第四名。

十、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78元,增长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37元,比上年增长8.4%。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1125904万元,增长10.9%,人均储蓄29551元。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2017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21万人,企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3.0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8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2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1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全面施行,参保人数23.1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3.57万人。

十一、人口

2017年,全县年末126722户,总人口449680人,减少4712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79288人,乡村人口370392人。全年共出生人口4896人,出生率10.9‰;死亡人口7743人,死亡率17.2%;净减人口284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3‰。年末常住人口38.1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48万人,城镇化率40.63%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 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总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统计年报数。常住人口为省统计局返回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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