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衡阳市统计系统县市区(园区)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统计局(办):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业务工作考核,参照《国家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统计局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制订了《2020年度衡阳市统计系统县市区(园区)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综合考核方案》

2.《综合性工作考核办法》

3.《专项性工作考核办法》


衡阳市统计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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