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0日至 2022年9月26日。
姓名 | 刘继云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7.02 |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址 | 衡山县白果镇树枫村元杏组 | |||||
致残时间 | 2016年10月12日 | |||||
致残地点 | 93师277团战术训练场 | |||||
致残原因 | 参加战术训练导致左肩关节脱臼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因公九级 | |||
残疾情况 | 2016年10月12日上午10点时在原93师277团战术训练场, 训练战术时导左肩关节脱臼,于2020年9月9日在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行关节镜下左肩关节探查取髂骨植骨固定术。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2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0734-5828801地址: 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