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退役军人服务站招聘公告

为加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充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力量,经衡山县人民政府同意,衡山县退役军人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退役军人服务站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

3.3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志于服务退役军人工作;

6.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

7.有以下情形之一,不符合招聘条件: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②正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③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招聘人员性质、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

2.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工资为2380元/月(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380元),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3. 按国家有关政策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30),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17:30。

(2)报名地点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205室

(3)报名联系人:刘正伟  5829759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近期免冠彩色寸照3张、已婚人员的结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衡山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通过后,2020年9月3日至9月4日8:00—18:00在衡山县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205室领取初试准考证。

3.初试

招聘人数与初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初试采用笔试和机试方式,初试时间:2020年9月5日,地点:衡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点内不得停车。

(1)笔试内容与分值:

①基础知识(30分);

②应用文写作(20分)、记叙文写作(50分)。

(2)机试内容:

①常用计算机软件的熟练操作程度与打字的速度;

②Word与Excel软件的应用。

初试两项总分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机试各50%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比例选出24人进入复试环节,如果第24名是2个或以上成绩相同的考生,并列进入复试。对初试入围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者抽签回答问题,评委提问,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计算出面试者的面试分。

 (3)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折算综合成绩,两项相加得出个人总得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选出前16名为拟聘人员。

五、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被考察人选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至招聘单位备案。

六、体检

体检对象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主放弃的,可以按实际缺额人数补录,补录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后确定的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予以招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先予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九、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

十、本公告由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疫情防控要求


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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