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处2019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基本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责任。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股室,负责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明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优化公开流程。深入研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有效兼顾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高效、规范公开。

拓宽公开渠道。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退役军人的行政知情权,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因机构成立时间较短,暂未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发放资料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与退役军人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相关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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