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根据《中共衡山县委 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 <衡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山发[2011]2号)和《中共衡山县委 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衡山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山委[2011]2号)精神,设立衡山县体育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体育执法工作;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
(二)研究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育系建设,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加强体育公共服务。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知道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招远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分类管理,指导、协调区域内业余训练、体育竞赛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以学校体育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组织参加国内、省内、市内体育竞赛,组织制定全县性竞赛制度和计划,指导全县性体育竞赛工作。
(六)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计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批。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体育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体竞训股。在职21人(其中自收自支编8人),退休3人。
三、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01.0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6.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00万元。
支出预算: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10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1.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0万元)、项目支出37.00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3: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