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体广新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公共服务。管理全县文化、体育、艺术事业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县文体广新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和指导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拟订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出版事业及印刷复制行业管理全县文物、博物事业;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体广新系统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文体广新局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公共服务股、文化艺术股、文化遗产管理股、群体竞训股、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下属机构6个: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文物管理局、文化馆、图书馆、剧团、电影公司。

县文体广新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现实有人数35人,退休人员12人。

三、决算收支情况

2017年衡山县文体广新系统收入决算总额为192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71.80万元。

2017年衡山县文广新系统支出决算总额为1427.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5.5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文体广新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共25.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4万元,公务接待费16.39万元。因文物局项目增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市场面积广、力度增大、工作任务多,导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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