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衡山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文件

 

 

山扫黄打非[2015]1号

   

关于2015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分工的

    知

                              

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成员单位2015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扫黄打非组发[2015]5号)要求,结合衡山县“扫黄打非”工作实际,经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领导同意,现将我县2015年“扫黄打非”工作重点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14月至10月,开展“清源2015”专项行动,深化查堵反制港台反动出版活动。

1)准确研判港台反动出版活动态势,及时掌握港台反动出版物进衡及在衡印制传播动向。(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网宣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2)保持查堵攻击党的领导、贬损党和国家领导人等反动出版物及信息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鼓吹“颜色革命”和“新公民运动”、歪曲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举措、攻击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管理等反动出版物及信息的查堵力度。(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网宣办、县公安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等负责)

3)强化对外反击、对内约束,进一步推进对港台主要反动出版传媒和发行机构的反制工作,推进对境内供稿和策划组稿、编辑制作人员的查处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23月至10月,深化打击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非法宗教出版物及有害信息。

结合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上传播工作,加强对非法印制民族语言类宗教出版物、音视频的清查整治工作,加大打击涉暴涉恐音视频和反动宣传品力度,集中整治二手手机、电脑市场。(工作小组办公室、县网宣办、县公安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工商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33月至9月,开展“净网2015”专项行动,深化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

1)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严厉查处顶风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门户网站、视频网站、搜索网站,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行政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工作小组办公室、县网宣办、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2)集中整治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微领域”传播有害淫秽色情信息行为,整治利用弹窗、搜索引擎、云存储以及移动智能终端、电视盒子搞“色情营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县网宣办、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45月至11月,开展“秋风2015”专项行动,深化打击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

1)进一步清查各类非法报刊采编机构和非法互联网报刊,结合清理整顿中央驻地方机构和网站频道,加大打击假记者力度,坚决查处真假记者内外勾连、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行为。(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网宣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等负责)

2)坚决查缴非法时政类、军事类、旧闻类、医疗类、教育类报刊,严厉惩处利用非法学术性期刊实施诈骗活动的不法分子。(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负责)

3)集中整治含有有害内容的违法违规报刊,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报刊编辑出版机构。(县文广新局负责

4)深入整治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和长途汽车客运站候车室、机场航站楼书报刊市场。(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负责

5.在中小学春季、秋季开学和“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开展“护苗2015”专项行动,深化打击有害和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信息

1)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正版生活、绿色阅读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介和组织阅读优秀少儿出版物,谴责制售传播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的行为和无良企业,引导少年儿童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负责)

2)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以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少儿出版物。(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负责)

3)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清查含有妨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内容的互联网音视频、游戏、小说、动漫等。(县网宣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等负责)

二、加强关键环节管理,构筑有效防控体系

6.严密监管入境进口环节

1)加强情报收集和口岸部门信息共享,形成查堵合力。(县公安局等负责)

2)严明进口出版物、境外学术文献数据库、“电子图书馆”引进内容审查要求,规范图书馆接受境外出版物捐赠审核程序。(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7.有效管控网上传播环节

1)将网上“扫黄打非”纳入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互联网监测平台,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互联网企业“黑名单”。(县网宣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等负责)

2)继续推进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有害信息发布源的追溯。(县网宣办、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县公安局等负责

3)强化网站直接发现、第一时间处理有害信息的责任,督促网站认真落实先审后发制度,建立内容审查专门机构。(县网宣办、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县公安局等负责)

4)严厉打击为有害信息传播、网上侵权盗版提供广告联盟合作、互联网接入等违法行为。(县网宣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等负责)

8.深入整治销售印制环节

1)对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和城市早市、夜市出版物摊点,进行反复巡查。对盗版及非法出版物一律收缴,对出版物市场问题突出的地区限期整改。(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工商局等负责

2)完善电商企业约谈机制,防范和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代购有害出版物行为。(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等负责)

3)推广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对重点印刷复制企业生产活动实时监控,坚决取缔非法窝点。(县工商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9.大力清查运输寄递环节

1)在公路、水路、铁路、邮政、快递等运输寄递环节严格执行运输、收寄验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不承运不寄递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邮政管理局等负责

2)制定并及时更新禁运禁寄出版物清单,探索建立运输寄递环节非法和违禁出版物举报受理、监控查处机制,实施线索追查和责任倒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邮政管理局等负责)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

10.不断完善法规制度

1)针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专题调研。(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2)建立和完善“扫黄打非”法律咨询制度,推进修订淫秽色情出版物和互联网信息认定标准、出版物鉴定规则、互联网信息鉴定规则。(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县网宣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文广新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司等负责)

11.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保障

1)加强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行政处罚,杜绝行政不作为。(县网宣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工商局、中国电信衡山分公等负责)

2)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凡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办,快侦快诉快审。对大案要案,公安、检察机关要依法及早介入。(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3)完善案件备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对重大案件和跨地区案件的协调督办力度。(工作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等负责)

12.从严执行党纪政纪

1)对在境外出版发表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文章、携带有害出版物入境或网上订购有害出版物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通报处理结果。选择典型案例,扩大通报范围,必要时公开曝光。(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等负责

2)对参与非法出版、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诈骗活动的党员、干部,一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夯实基础基层工作,增强综合治理能力

13.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责任落实

1)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并将其纳入相关考核,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扫黄打非”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负责

2)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整体防控的工作合力。(工作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3)完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制定“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4)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等负责)

5)在整合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改革中,确保“扫黄打非”执法力量不削弱。(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等负责)

14.服务基层群众,推进群防群治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非”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支持。(工作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2)制定全县“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意见,推进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标准化。(工作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3)建立网上“扫黄打非”信息员队伍,抓好“扫黄打非”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4)改进和创新举报受理工作,拓宽案源渠道。(工作小组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文广新局等负责)

5)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报道,展示工作成果,曝光反面典型。(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网宣办等负责

15.抓好自身建设,完善工作保障。

1)制定培训规划,提升培训质量,打造高素质“扫黄打非”工作队伍。(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2)完善“扫黄打非”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等负责

3)探索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运用于“扫黄打非”工作,健全“扫黄打非”信息工作平台。(工作小组办公室、县文广新局共同负责)

4)评比表彰“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5)完善县“扫黄打非”工作量化考评体系和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总结报告制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情况通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黄打非”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扫黄打非”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本系统、本行业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和分解,明确具体措施和进度要求,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成员单位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综合、指导、协调、督办职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县“扫黄打非”工作群:176872891),在2015年12月初将承担任务完成情况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衡山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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