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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山县委清廉衡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清企业〔2022〕1号
衡山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衡山县委关于推进清廉衡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山发〔2021〕23号)精神,扎实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推进清廉企业建设与深化企业改革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相适应、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匹配、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企业。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市委"三强一化"建设,全力建设"五兴六强"现代化新衡山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设范围
县属民营企业
三、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清廉民营企业要坚守不失信、不欠薪、不逃税、不输送利益、不踩红线。通过清廉企业建设,全县各类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更加自觉,清廉企业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备,企业运行规范透明,政治生态显著优化,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企业普遍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整体清廉程度显著提升。
建设清廉民营企业
(1)推进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保障有力、作用突出,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2)推进清廉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构建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洁防控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
(3)推进诚信守法建设。充分运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手段,促进民营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清廉经营的民营企业,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先享受政策优惠,并加大向市场和社会推介力度;对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4)推进"亲清"生态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建言献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广"赋码保护"平台,规范涉企检查。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民营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违纪违法行为。
(5)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发挥优秀民营企业家的精神引领和行为示范作用,注重企业人员队伍建设,使清廉从业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高质量建设风清气正的清廉企业。注重把清廉文化建设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促使清廉因子与企业产品相互浸润,以清廉建设促进企业竞争力、凝聚力和带动力的不断提升。
四、工作部署
(一)制定方案(时间:2022年4月)
制定《衡山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报清廉衡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粮局、县文旅广体局)
(二)动员部署(时间:2022年4月中旬)
召开清廉企业建设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分管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粮局、县文旅广体局)
(三)开展建设(时间:2022年4月中旬起)
全县各民营企业按照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各民营企业参与清廉企业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园区及各乡镇在本辖区内推荐评选若干清廉企业后,由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组推荐参加县级清廉企业建设考评。
(四)考核验收(时间:每年10月20日起)
民营企业参与清廉企业建设,经园区及乡镇清廉单元建设工作组推荐,参加县级清廉企业建设考评。
(五)巩固提升(时间:长期坚持)
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将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时间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组,组长为县政府副县长袁晓斌,第一副组长为县科工信局局长赵卫平,副组长为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粮局、县文旅广体局的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成员为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粮局、县文旅广体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县科工信局纪检监察室。具体分工如下:县科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的清廉企业建设;县发改局负责服务业的清廉企业建设;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业的清廉企业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清廉企业建设;县商粮局负责餐饮、酒店业的清廉企业建设;县文旅广体局负责文化旅游业的清廉企业建设;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协助配合园区内清廉企业建设;各乡镇负责协助配合乡镇辖区内的清廉企业建设。
(二)报送动态进度。各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组成员单位每月20日之前将工作动态报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组,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告,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组对相关动态进行汇总,报县清廉单元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粮局、县文旅广体局)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清廉企业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营造清廉企业建设浓厚氛围。(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粮局、县文旅广体局、民营企业)
(四)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清廉企业建设常态化议事制度,运用"补丁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粮局、县文旅广体局)
(五)强化责任落实。清廉企业建设是"清廉单元"建设的重要一环。根据山直字〔2022〕3号文件精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按进度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建设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创建星级文明单位重要依据,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助力清廉企业建设落实落地。
附件:1. 衡山县清廉企业建设评审细则
衡山县清廉单元建设推荐审批表
中共衡山县委清廉衡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1:
衡山县清廉企业建设评审细则
内容 | 项目 | 考核评估标准 | 计分 | ||
一、常规指标(总分100分) | |||||
加强党的建设
| 有班子
| 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企业法人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按要求成立党支部,配齐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群众拥护的支部班子。 | 总分3分。 | ||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企业业务,灵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 总分3分。 | ||||
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保障有力、作用突出,切实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 总分3分。 | ||||
清廉体系建设
| 有制度
|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 | 总分3分。 | ||
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1.企业党组织中设纪检委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和质量效益核心指标开展效能监察,组织廉洁谈话,加强廉洁制度建设,负责企业腐败行为的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2.企业高管和财务、基建、质量、采购、销售等重点部门人员定期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3.建立完善的合同制度;4.建立完善的招投标制度;5.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制度;6.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 | 总分18分,每项未达标扣3分。 | ||||
清廉文化建设
| 有宣传
| 设有清廉企业建设宣传阵地和窗口,或制度上墙。 | 总分5分。 | ||
将廉洁从业教育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员工晋升培训内容中,并贯穿于员工岗位教育。经常开展各种有益于清廉文化建设的活动 | 总分5分。 | ||||
诚信守法建设
| 不失信 | 1.具有契约精神,无不良信用,不逃废债,守合同重信用;2.恪守市场规则,不发布虚假信息,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消费者,不侵权。 | 总分12分,每项未达标扣6分。 | ||
不欠薪 | 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缴纳五险一金,不欠薪。 | 总分12分。 | |||
不逃税 | 不偷税漏税。 | 总分12分。 | |||
不踩红线 | 1.不污染环境;2.安全生产标准达标。 | 总分12分,每项未达标扣6分。 | |||
"亲清"生态建设 | 不输送利益 | 通过"赋码保护"平台等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建言献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行贿国家公职人员。 | 总分12分。 | ||
二、加分指标 | |||||
项目 | 分值 | ||||
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在省、市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 | 每次加2分、1分,同一事项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 ||||
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获各级媒体报道推介的 | 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报道推介,每篇分别加1分、0.5分、0.3分,同一事项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
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 获国家、省、市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同一事项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附件2:
衡山县清廉单元建设推荐审批表
(适用于民营企业、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物业小区或家庭)
被推荐单位盖章(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拟申报类别 | □民营企业 □民办学校 □民营医院 □物业小区 □家庭 □其他 (请在相应类别上打"√") | |||
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
联系人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
单位地址 | ||||
工作总结 | ||||
乡镇清廉单元 建设工作组 推荐意见 | 乡镇清廉单元建设工作组牵头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清廉单元 建设工作组 意见 | 县清廉单元建设工作组牵头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清廉衡山建设领导小组 意见 | 清廉衡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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