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文体广新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是“文化强县、文化兴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加强信息发布,强化制度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定由办公室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文化体育工作职能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包括通知公告、机构信息、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财务等内容。

3、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能做到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和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和信息更新规定,2017年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2条、规划计划2条、政策文件11条、通知公告4条、工作进展40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局机关工作人员兼;三是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8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二是做好衡山县文化信息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衡山县文体广新局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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