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衡山县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设和培养,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健康局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财务与审计股、规划与信息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爱国卫生工作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科技教育股、老龄健康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有2个,其中:一级部门预算单位1个(衡山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二级部门预算单位1(衡山县基层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全年收入预算总计1420.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420.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转移支付安排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减少。

全年支出预算总计142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6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63.3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2万元)、项目支出531.54万元。比上年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减少。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0.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88.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31.5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31.54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工作、红十字会工作、计生协会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居民健康卡、卫生监督工作等相关业务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全年机关(含1个二级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104.34万元。

2、2021年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燃油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2.2%。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救护车),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救护车),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4、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59万元。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2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61万元,项目支出531.5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表格。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0、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预算对外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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