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财绩〔2022〕13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宾浩,机构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衡山大道9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23MB0Q64921Q。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1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体制改革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规划与信息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爱国卫生工作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科技教育股、老龄健康股;
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衡山县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站、衡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应急管理中心、衡山县老年人服务中心;
所属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衡山县避孕药具站、衡山县卫生健康宣传指导站、衡山县120调度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衡山县卫生健康局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人员9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91人。
(四)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衡山县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设和培养,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基本支出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基本支出为1571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999.28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为420.34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51.38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下达2694.9万元,按照财政事权分担比例,县本级配套6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开展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购买服务支出、成本支出等。
(2)计划生育服务专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央共下达393.68万元,省财政68.89万元,县本级配套30.53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中央财政下达108.2万元,省财政下达32.4万元,县本级配套128.54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省财政下达141.4万元,县本级配套195.84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省财政下达1.59万元,县本级配套6.48万元;失独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县本级配套8万元;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县本级配套3.78万元;特扶人员节日慰问金县本级配套26.73万元;特扶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县本级配套7.78万元。
(3)卫生医药体制改革专项:
县本级配套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包干。
(4)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
县本级配套94.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从事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老年生活困难补助。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专项: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奖代补"县本级下达经费170万元,全县经核查实际符合补助对象要求的动态管理严重精神病患者572余人,实行对精神病监护人发放监护费年每人补助2400元。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资金:
县本级配套2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包含防控物资、设备、新冠疫苗、隔离点宾馆的租赁等费用。
(7)卫生专项支出
县本级配套49.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特定人群或针对特殊公共卫生问题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部门整体基本支出绩效情况
(1)、基本支出资金绩效情况: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机关行政运转保障。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基本支出1571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99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38万元,合计1571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2021年,财政批复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实际支出10.86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1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22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33.14万元,执行率24.68%,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2.66万元,是因为省、市防控督查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2)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专项、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医疗卫生支出专项和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等。
1、疫情防控突出"冲"
一是提前部署冲任务。一方面着力部署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核酸检测、哨点预警、闭环转运、流调溯源、物资储备、发热门诊、应急处置8大能力提升工程。另一方面全力推动疫苗接种,开放21个接种点,设立固定接种队和流动接种小分队,成立17支医疗保障组和9个督察组。截至12月31日,全县累计接种523760剂。二是逆流而上冲战场。20名核酸采样专业人员驰援株洲、张家界,圆满完成任务。三是义无反顾冲一线,蹲在隔离点、挺在诊断室,站在流调溯源岗,守在高铁站、高速路口。
2、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突出"绩"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有成绩。建立"三医联动"工作机制,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完善投入补偿机制,在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等政策支持和专项投入力度,2021年我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为33.6%,较上一年提升5.82%;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154.15元,较2020年减少27.74元。3家县级公立医院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医院职工满意度在全省排名靠前。全面推开医联体建设,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7个,建立紧密型医联体2个,患者就医流向趋于合理,双向转诊成效显现。二是薪酬机制改革有实绩。继续推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薪酬待遇重点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转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编制。三是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有佳绩。成立药品使用监测预警中心,及时上报短缺药品信息;公立医院基药使用按规定比例配备达标,村卫生室基药代购100%。
3、生育服务工作孕出"幸福之花"。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提高扶助关怀工作水平,"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落实率达100%。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改革,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协会工作蓬勃发展,进入省计生协会绩效考核模范行列。组织县乡村三级计生协积极开展疫情排查、防疫知识宣传、募捐等工作;持续开展暖心行动,发放慰问物资、各类补贴补助、购买健康保险等;有序开展"生育关怀"计生系列保险活动,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4、公共卫生服务突出"稳"
一是稳定人才队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3名,引进硕士研究生4名;培养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9人;全面落实492名村医生活补助116.8万元。二是稳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建档率95.8%,浏览率居全市第一;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管理率均达标;优质服务基层行中,2家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15家卫生院达基本标准。三是稳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医疗机构专业技能培训、核酸检测应急能力建设培训,既提高了我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又增强各部门、各乡镇的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1、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21年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范围内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了核查统计,"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129.2万元,发放人数572人。加强对肇事肇祸等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可以降低其危险行为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关怀失独家庭,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2021年失独家庭慰问金预算金额8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失独事件的家庭为10户,发放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5万元。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帮扶力度,可以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解决失独家庭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解决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医疗保障和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2021年为287人购买了医疗保险,287人购买了农保。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2021年购买262人。解决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特扶家庭"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问题;减轻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就经济压力。
4、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221人。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发放5112人。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2865人。
独生子女保障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的发放,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让居民感受到了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提高了群众参与、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5、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手术并发症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发放25人,按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发放287人,超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的执行,解决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实际困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六、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
一年来,我单位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财经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中央、省、市财政下拨给我县的各项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管理,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工作开展措施有力,工作稳步推进,且成效明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和拨付及时,财政相关配套项目资金有保障,资金使用单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到实处,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确保了资金效果,项目专项资金产出效果比较明显,达到预期目标,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和作用。
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整体收支平稳,卫生各项工作开展顺畅,工作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工作突出,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资金投入准确到位,资金支出成效明显,整体效果好。2021年衡山县卫生健康部门财政资金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产出绩效总体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021年度县级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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