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1.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十二五”末,全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6岁,2011~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从39.1/10万下降到21.1/10万,婴儿死亡率从8.61‰下降到5.1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2.06‰下降到7.61‰。
2.医疗卫生卫生资源逐步丰富。五年来,全县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从2.59张提高到4张、拥有职业(助理)医师数从1.24名提高到1.8名、拥有执业护士数从0.83人提高到1.2人。争取卫生国债项目107个,经费达1.25亿元,建设规模4.6万平方米,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得到完善。成功创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省级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县中医医院创建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白果中心卫生院创建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3.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末,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98.45%,财政补助由80元/人提高到380元/人,住院封顶线由6万元/年提高到15万元/年,补偿人次从129794增加到216153人,补助基金总额从3845.98万元增加至11524.27万元,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实际补偿率达75.15%。
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至40元/人、年。二是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县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76.8%、78.2%。三是扎实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扎实开展,检测率达74.49%。孕妇叶酸增补率达96.85%,婚前医学免费检查率达91.4%。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补助覆盖率达100%。将婚前医学检查与产前筛查列入由县县两级政府财政负责的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70.32%,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70.8%。免费为40名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累计完成宫颈癌检查12212人,乳腺癌检查2009人,发现宫颈癌10例,乳腺癌5例,均进行了有效的治疗。四是成功创建了2015年“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争取了中日妇幼健康合作项目,提升了妇幼保健水平。
5.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初见成效。出台了《衡山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意见》;积极引进2家民营医院进入医疗市场,优化了竞争机制。
6.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我县作为全省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分别在从
7.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防治网络不断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逐步完善,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和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全面提高。一类疫苗全程接种率均超过95%,认真做好了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麻疹疫苗接种率连续两年超过99%,受到省、市好评。加强了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监测与防治工作,5年来无重症病人和死亡病例;加大了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力度,积极落实了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工作。
8.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创建文明卫生单位25个成,功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完成农村改厕4500户。
9.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强化了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加大了对无证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医疗服务现场进一步规范。五年来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医疗事故发生。不断完善卫生应急网络和卫生应急队伍。近年来,共投入15万余元对我县应急物资仓库进行了升级改造并配齐各项应急物资,更新了卫生应急指挥软件系统。
10.卫生应急体系逐步完善。编制修订了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成立了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管理经办机构,建立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原则的应急管理运转机制;建立建全了全县、乡镇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都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组建了急性传染病和食物(职业)中毒两个专业应急处置机动队,成立了县级专家组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等专业机构。编制了全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了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各级医疗机构为辅的卫生应急日常物资储备库,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11.人口计划全面完成。截止到2015年9月,全县总人口46.1万人;“十二五”时期,全县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7.59‰,符合政策生育率平均为76.08%,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12,完成了《衡山县“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稳步提升,连续11年保持全省先进(2005-2015年),获评“2014年全省‘两非’典型案件查处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12.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一是推进基础阵地标准化。先后投入600余万元,对县计生服务站进行装修、扩建;新建、改扩建7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建筑面积达4170平方米。二是推动基层队伍专业化。通过公开招考和安置军转人员,招录20名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加强村、组计生队伍建设,全县339个村全部配齐女性计生专干,配备育龄妇女小组长3557人,县、乡、村三级计生服务网络渐趋完善。三是推行群众自治规范化。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建设,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村3个,市级7个,县级20个。
1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县乡计生服务机构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共落实结扎、上环、流引产手术29584例;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普查11269人次,其中查病6900例,免费治疗900例;鉴定病残儿53人、手术并发症21人。2012年,全面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省级试点工作,至2015年9月底,共完成免费优生健康检查19635人次,其中评估为高风险人数1477人次,早孕随访率达98%,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9%。
14.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累计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751人,特别扶助对象73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2740人,手术并发症对象22人,共发放奖励扶助金1138万元;办理独生子女证697户,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10万元。累计扶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对象3.8万人次,发放帮扶慰问金200余万元。通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的推行,广大群众对奖励扶助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加深,生育观念进一步转变,计划生育户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计生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分布及利用不均衡。我县卫生资源总量仍显不足,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优质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相对比较薄弱,每千人口床位数、医生数偏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不足、到编率低,人员结构不合理,缺少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引进难、留住难。人才缺失、设备短缺、业务用房问题仍制约着医疗机构内涵和能力建设。
2.政府投入与需求之间尚有差距。尽管政府对卫生投入有所增加,但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投入方面存在不足,对公立医院承担的院前急救、公共卫生等工作的投入和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待遇较低,长期存在的大量临聘医护人员的身份、待遇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
3.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服务模式有待转变。全县重点专科建设相对滞后,康复、老年护理等学科体系有待完善,缺乏在全省、全市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整体医疗技术水平与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多重挑战,卫生服务模式与疾病谱变化还不相适应。
4.部分计生工作困难重重。一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度较大,企业下岗职工违法生育现象有所增多,瞒报漏报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个别乡镇、个别村经常性工作难以到位。部分基础数据采集不全、不准、不及时,部分指标未达考核要求。外部数据处置也存在低速、低效的问题。三是出生性别比偏高,打击“两非”工作任重道远。
三、“十三五”期间安排部署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力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多元办医格局初步形成,全县卫生资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数量日趋适宜,全体居民实现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适度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综合治理机制、公共管理制度和社会服务网络;人口健康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人口流动和分布更加合理,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人力资源开发和家庭发展得到有效保障,贫困人口发生率明显下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取得明显进步。人口城镇化率达60%左右(总人口)。初步形成统筹人口发展的机制。
(二)主要指标
1.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3.儿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
4.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80%以上。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城市全覆盖,村卫生室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6.每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一名全科医师。
7.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4.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人,千人口执业护士达到1.5人。
8.居民健康卡发行率达到90%以上。
9.全县总人口数控制在49万以内,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左右。
(三)重点工作
1.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人禽流感、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稳步推进县级疾控机构能力等级达标评审。逐步完成艾滋病、结核病治疗由疾控机构向定点医院移交,积极探索建立医防结合模式。及早发现结核病患者,强化结核病和耐多药肺结核的规范化诊治管理。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力度。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防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机制,形成健康监护、现场监测评价的科学合理格局,提高职业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诊断能力。
(2)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技术方案,加强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信息系统。加强卫生应急准备,提高新发、再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提高医院对特殊事件的发现、报告和识别能力。
(3)加强综合执法监督和法制体系建设。改革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实现卫生计生监督员资格管理、技证上岗等制度。增强综合监督执法技术支持能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深入开展执法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改善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和附属设施条件。主动适应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新形势,大力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按照“四个业务部”要求建设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通过改革重组,规范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业务部门。以保障儿童、妇女健康为中心,以必要的诊疗技术为支撑,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安全、便捷、温馨的服务,体现妇女儿童保健特色。二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创建等工作,做好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机构整合工作。三是实施好妇幼卫生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启动“健康宝宝”特别行动和母子健康手册试点工作,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85%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婚前医学检测率达90%以上。叶酸增补率达9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80%,高危孕妇诊断干预率达到9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85%。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县城;积极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大力开展《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宣传、普及及培训工作,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力争把我县创建成为“灭蚊先进县”、“灭蝇先进县”。
(二)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重点,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医疗供需实际情况,坚持城乡统筹、面向全体居民,优先考虑基本医疗,设置重点为医疗资源薄弱地区,逐步缩小医疗服务供给的城乡差距与区域差别。
1.优化城区医疗资源配置。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职责,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重在加强学科建设、内涵建设。根据全省区域医疗发展战略和全市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强化我县现有二甲医院的能力建设(医疗、科研、科教水平)。以提升全县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服务能力为核心,对现有机构着重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优先发展康复医疗、医疗养老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建设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将城区具备急救能力的二级医院纳入院前急救网络。
2.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二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以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资源比例和服务供给能力;利用国债资金,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国债项目建设全覆盖;强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健全对口支援长效机制。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完成达标建设,1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对撤乡后确需保留的乡卫生院可改为卫生院分院并继续建设。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投入,为每所建制乡镇卫生院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支持村卫生室建设,行政村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100%,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并村后,支持一村多室,一室多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由乡镇卫生院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并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快乡镇卫生院公转房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保障性住房建设。
4.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0年,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实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30%;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力争达到7张,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4人。开展“治未病”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并提供规范化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三)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切实做好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到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80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健康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达到70%以上、农村达到65%以上。免费为辖区适龄儿童及其他重点人群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率达95%以上。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到100%。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及健康问题处理,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孕产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达到5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率达到85%。卫生监督协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四)以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全面推行住院按病种付费以及门诊总额预算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由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实施多样化多层次医疗保障服务。
(五)以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三级医院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有序推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测及补偿等相关政策。加强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配送措施,探索集中采购药品供应配送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贮存、分发、使用管理,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切实减少不合理用药,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大力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预警、干预。
(六)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县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乡村基层订单定向和全科医生的培养,将乡村基层订单定向人员全部纳入全科医生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规划;通过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上级医院专家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启动闲置设备等多种方式,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
通过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选送到上级医院进修和开展乡村医生IPTV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通过免费及自费生本土化培养以及招聘执业医师等措施,充实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对老年乡村医生按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县级政府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继续落实县直医院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政策。
加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等方式,完成在职在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任务,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
(七)以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地位,落实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2.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改造、兼并、重组,鼓励部分公立医院转型、改制、改造,力争“十三五”末,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床位、从业人员、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占比达到10%以上。
3.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根据“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总要求,多措并举,努力构建分级诊疗新型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矛盾,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4.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增加服务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合理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来获得合理报酬。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财政补偿机制。
(八)以现有医疗养老资源为基础,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一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护理康复机构。二是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三是发展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和健康指导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四是利用全科医生培训等平台,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
(九)以加快建设卫生计生信息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支撑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工作全天候的医疗健康工作机制,促进医疗健康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决策更加科学化、现代化。以居民健康卡为突破口,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快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确保全县卫生计生数据中心物理级安全、网络级安全、系统级安全和应用级安全。结合全国、省、市各类卫生计生标准,组织开展全县卫生计生标准符合度测评工作。
(十)以科学引导为主要手段,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一是继续坚持深化宣传教育,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二是全面落实法定利益导向政策。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养老保障机制,提高利导标准,扩大利导范围。研究 “全面二孩”政策在我县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及时采取对策。三是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和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四是加强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规范和推行“阳光计生”,严格计划生育审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生育秩序。
2.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优生优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优生遗传咨询,免费普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产前筛查等防控措施,加强孕产期保健,普及住院分娩,减少产伤和新生儿窒息发生,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水平。
3.努力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倡导男女平等观念,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女孩成长和发展,提高女性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严惩“两非”违法行为,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降至正常值范围。
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促进家庭发展为抓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建立健全政府、集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稳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健全空巢家庭老人的帮扶服务机制。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5.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对接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建立起大中小城镇有机结合、规模序列完善、职能分工互补、空间分布合理的城市人口规模体系。加快县级中心城镇和农村小城镇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劳动力就业本地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规划的各项工作,把发展卫生计生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要及时制订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细化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格重大建设发展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准入与实施,逐步建立“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规划的约束力。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对规划执行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发展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计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确保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增长速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
(三)转变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进一步明确卫生计生管理职能,转变管理方式和手段,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和全行业管理。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下放事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医疗卫生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和评价中的主导作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积极推行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价格,不断完善服务流程,让群众既能方便快捷看病就诊,又能享有知情权、自主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从业素质培训和医风医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开展医患沟通,使患者“看”到、“听”到、“感”到医务人员的服务,缓解医患矛盾,真正建立起相互尊重、信任、平等、合作的和谐医患关系。
(五)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基层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