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的责任;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反馈承办结果。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6年,信访局有行政编制5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个。年底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2人。内(下)设办公室、办信股、督查室、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等4个职能股室,财务由局机关统一管理。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8张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总收入205.12万元,无非税收入。其中:县财政局拨付一般预算经费(全年指标)162.27万元,上年结转42.85万元。    

支出情况:2016年总支出153.70万元。    

结余情况:截止2016年底累计结余51.4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总收入205.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03万元,其中信访事务110.9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4万元;上年结转42.8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153.7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46万元,其中信访事务110.0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42.8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2.2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46万元,其中信访事务110.0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70.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57万元,津贴补贴2.89万元,奖金12.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伙食补助费1.2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79万元,其中办公费3.33万元,印刷费3.96万元,咨询费1.15万元,水费0.30万元,邮电费0.16万元,取暖费0.40万元,差旅费1.04万元,维修(护)费2.41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劳务费1.39万元,工会经费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9万元,其中退休费8.24万元,住房公积金5.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5.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万元(车辆保有量1台,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0.84万元,接待12批103人次。    

年末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降低21.83%,比上年度决算支出数减少1.34万元,降低22.4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47万元,同比下降11.06%,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87万元,同比下降50.88%。“三公”经费总体下降的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以及省、市、县等有关部门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申报审批程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3.79万元。其中办公费3.33万元,印刷费3.96万元,咨询费1.15万元,水费0.30万元,邮电费0.16万元,取暖费0.40万元,差旅费1.04万元,维修(护)费2.41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劳务费1.39万元,工会经费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空调及办公家具。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资产总值86.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8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3.95万元。本部门(单位)没有资产负债。    

4.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信访局主要开展的重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有力提升工作效能和公信力。扎实推进网上信访,建成湖南省网上信访投诉平台,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理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85%。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等重点工作,推动“访诉分离”和信访事项依法终结。二是县级领导带头接访下访,有力推动了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和下访工作全面推开,相关制度机制也进一步落实,切实推动化解了大量信访疑难事项以及久拖不决、久拖不办的信访问题。三是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开听证积案化解制度,组织开展疑难信访件听证化解专项活动。四是开展“三讲三创”活动,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开展了“三讲三创”活动(讲政治、讲规矩、讲责任,创示范岗位、创文明机关、创一流业绩),建立落实了“两定三考”的考核机制,提振了全局干部的精气神,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信访事务:指县信访局机关为完成信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信访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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