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衡山县信访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拟定实施意见。

    2.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4.负责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7.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县各级党政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

    8.负责全县网上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9.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10.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我局共有编制15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13人,在职11人,退休2人。内设办公室、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网信股、督查室、复查复核股等5个职能股室,财务由局机关统一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信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8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6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和人员工资提标。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7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0万元),项目支出19.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6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和人员工资提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1.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信访维稳工作经费6.58万元,主要用于接访、办信日常工作经费;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10万元;信访大厅工作经费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网上信访信息终端建设。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8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公开表格内容详见附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山县信访局

     2018年2月14日

    

    

 

   

 

预算对外公开表(信访局).XLS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