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山县信访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
2.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地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乡镇和部门信访工作。
4.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5.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提请执法执纪机关予以追究。
6.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的规定而滥用权利的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我局共有编制15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13人,在职11人,退休2人。内设办公室、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网信股、督查室、复查复核股等5个职能股室,财务由局机关统一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信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1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4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5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车补贴。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1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5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万元),项目支出19.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5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车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93.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9.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信访维稳工作经费6.58万元,主要用于接访、办信日常工作经费;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10万元;信访大厅工作经费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同比减少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8万元,与去年持平。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和《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公务接待厉行节约0.1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添置局机关办公家具及办公电器。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公开表格内容详见附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山县信访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