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衡山县信访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衡山县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拟定实施意见。
2.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4.负责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7.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县各级党政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
8.负责全县网上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9.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10.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山县信访局是中共衡山县委员会、衡山县人民政府主管信访的党委部门,属于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8年12月底,局机关共有编制15名,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在编11人、离退休2人;现有公务车辆1台。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衡山县信访局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编通字[2002]29号)、《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衡山县信访局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山编字[2015]8号)和《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衡山县信访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山编字[2017]24号)核定,信访局内设办公室、办信股、督查室、复查复核股等4个职能股室;下设衡山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1个正股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我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是信访局本级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76.3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34万元,减少1.54%,主要是因为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总额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3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衡山县信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本年支出合计261.20万元。
1.按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20万元(占总支出100%)。
2.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3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74万元),占49.83%;项目支出131.05万元,占50.17%。
3.年末结转结余15.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3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4万元,降低1.5%,主要是信访补助资金使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支27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1.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7万元。
六、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21万元,占比41.0%;商品和服务支出82.74万元,占比3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6万元,占比227.3%。
1.工资福利支出107.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73万元,津补贴28.63万元,奖金11.25万元,伙食补助3.97万元,养老保险10.85万元,医疗保险5.21万元,住房公积金4.98万元,医疗费0.60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82.74万元,其中办公费6.63万元,印刷费4.11万元,咨询费0.99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0.13万元,邮电费2.28万元,差旅费37.42万元,维修费0.24万元,会议费9.36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0.71万元,劳务费1.14万元,工会费5.95万元,公务用车4.23万元,其他交通费11.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6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2.81万元,奖励金13.5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8万元。
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共4.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接待4批27人次,较预算减少0.1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4.02万元增加0.92,增加22.9%。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经费总体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信访特别防护期较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油耗及维护保养费用增加。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82.74万元,比2018年增加19.63万元,同比增加31.1%,主要是重大信访维稳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决算中本部门 2019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8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
1.经济性评价
(1)预算执行评价。支出总额在预算总额内,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13.44万元,指标实际执行261.20万元,预算完成率为230.25%,差异部分主要是县信访维稳工作经费70万元、信访救助金60万元指标在县级预算中。
(2)预算管理评价。为规范部门整体支出,贯彻“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机关,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预算管理水平提高显著。
①公用经费可用指标为5.5万元,指标实际执行5.5万元,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可用指标5.43万元,指标实际执行4.94万元,控制率90.98%。
②完善预算、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一般性经费开支合理、规范,且未超过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均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县党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社会效益评价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心为民、务实奉献,坚持以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着力风险防范,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主要体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领导有力。一是坚持整县推进。今年来,我县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2次县政府常务会、10次专题会,分析信访工作形势,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持领导带头。今年来,28名县级领导共轮流接待群众312批1154人次。县级领导经常深入分管战线、联点乡镇督导信访工作,了解工作进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坚持完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精神,县两办出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批示件办理工作制度》,细化了办理责任,严把质量关,确保领导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2)创新工作机制,案件化解有力。一是要案联办。严格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听取全县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汇报,及时调度工作。各乡镇各单位独立解决有困难的疑难信访事项,由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二是难案包办。今年来,县信访联席办包案交办XX件案件,已化解和稳控XX件,一批信访老户息诉罢访,一批集访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妥善解决。三是重案督办。印发了《衡山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信访督查督办“利剑”作用,更好地推动信访问题解决。今年来,我县信访联席办开展专项督查2次,下发督办函4次,对25个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督办,既督问题解决,也查首办责任,逐案查清原因和责任。
(3)狠抓重点活动,专项治理有力。将信访重点活动作为规范秩序、解决信访问题的有力抓手,持续深入抓推进。制定下发了《衡山县信访工作“三无”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衡山县信访工作“四重攻坚”活动实施方案》《衡山县退出“全省信访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包案,狠抓案件化解,取得了一定成效。下半年我县高度重视越级访、重复访治理,采取了有效的稳控措施,越级上访数据控制较好,越级访上升势头得到遏制。
(4)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有力。一是配强人员力量。把信访室作为乡镇党政内设机构,每个乡镇配备信访专干,整合应急、综治、司法、公安等力量,联手做好信访维稳和矛盾调处工作;在村(社区)一级,配备了兼职联络员、五老志愿者等,大力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二是深化隐患排查。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与重点时段集中排查相结合,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县每月对信访问题排查汇总1次,乡镇每半月排查汇总1次,村(社区)每周至少排查汇总1次,并建立工作台帐。
(5)创优“人民满意窗口”,服务提升有力。以“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软、硬件设施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全力提升信访服务水平。一是打造“一站式”服务中心。我县统一设置办事大厅,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和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合署办公,整合司法、信访、人社、军退、人民调解等资源力量,建立了“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的联合接访中心,大力推行文明接待。二是提升案件办理实效。出台了《衡山县信访工作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实施方案》,尽量将初信初访化解在首办环节,防止重信重访。重信重访通过集中梳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加大重信重访案件的领导包案力度,切实做到包情况掌握、包思想转化、包矛盾化解、包教育稳控、包息访息诉。
(6)推进法治信访,秩序规范有力。一是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全县信访系统普法工作力度,在“信访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信访法治宣传周”期间,开展大型现场活动4次,展出宣传板报20余块,悬挂横幅90余条,张贴标语5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不断加大了法治信访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大力推动诉访分离。选派专人入驻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处理违法信访。坚持依法处理与解决问题并重、教育与惩戒并重,树立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不合理不合法访求讲清道理、违法信访受到追究的工作导向。
3.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1)信访救助资金预算60万元,支出52.05万元,执行率为86.75%。信访困难群众救助83人次,其中信访老户7人停访息诉。
(2)县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预算70万元,支出59.43万元,执行率为84.9%。我县紧紧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站位全局、提前谋划,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研判和防控风险,强化驻京维稳劝返工作,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全国两会、十九届四中全会、中非经贸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任务。
(3)局信访维稳工作经费6.58万元,支出6.58万元,执行率为100%。
(4)局信访联席会工作经费10万元,支出10万元,执行率为100%。县信访联席会议召开会议4次,研究解决信访问题15个。
(5)局信访大厅工作经费3万元,支出3万元,执行率为100%。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年接待群众3428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9.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衡山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衡山县信访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