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 宣传活动的方案





山信联办﹝2020﹞  号


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

宣传活动的方案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宣传、推广《信访条例》(以下筒称《条例》)修订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经验、成果等,根据国家、省、市信访局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6月底,结合全省第三次"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具体活动的方案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学习、贯彻、宣传《条例》的工作经验,《条例》修订实施以来的信访工作经验、成果,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思考和典型做法、成果总结,依法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等。

(二)征文要求。体裁不限,严禁抄袭;字数不多于3000字;图文并茂更佳。

(三)参与方式。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信访工作人员踊跃参与,择优向我局推荐,至少报送1篇征文。我局将择优向省市信访部门推荐。本次活动为电子邮箱投稿,请在邮件标题中表明"纪念《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主题征文",并提供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二、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等其他活动

《条例》修订实施的5月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全省第三次"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注重发挥各类网站、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采取横幅、标语、漫画、宣传单、宣传册和现场提供咨询等方式,通过开展法治培训和讲座、送法下乡、举办成果展等活动,大力宣传信访工作及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新作为、新成效、新经验,以及信访部门、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生动案例、感人事迹,扩大宣传覆盖面、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扎实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要加强对下级开展宣传活动的指导,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我局将活动开展及征文报送情况作为对今年信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在活动开始后及时向我局报送征文、相关图片资料及文字说明,最迟不得超过5月20日。联系电话0734-5816003,作品发送邮箱:1546316580@qq.com。

衡山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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