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以村(社区)为主信访工作机制的实 施 意 见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以村(社区)为主信访工作机制的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实现我县信访形势根本性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追究办法>的通知》(湘办发〔2016〕2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办〔2017〕3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化解机制,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矛盾处理在村(社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以村(社区)为主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创建"无访村(社区)",进一步健全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网络,落实落细村(社区)信访工作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确保信访矛盾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努力杜绝群众非正常访,并实现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总量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开门接访。乡镇驻村干部每月到联点的村(社区)开展3次以上的走访、下访,并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到村(社区)开展联合接访。平时每天至少有1名村(社区)班子成员在村(社区)群众来访接待室接访。要提前公布接访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值班时间,接访人员要履行好签到、登记、交办和处理职责。

(二)矛盾排查。各村(社区)每周要开展1次信访矛盾问题排查活动,特护期每天开展1次,矛盾排查要做到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事、不漏人。要制作矛盾纠纷问题排查表,建立好矛盾问题排查处理台账,每周排查情况汇总后经村(社区)支部书记签字核实,报所在乡镇每月梳理汇总,月底前将汇总表报县信访局,特护期按要求及时报送。

(三)信息预警。县、乡、村、组层层配备信访信息员。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包片村(居)民小组信访信息员,乡镇班子成员担任所联系村(社区)信访信息员,县信访局干部担任所联系乡镇信访信息员,逐级建立信访信息微信群,随时随地掌握重点信访人员动态,一有异常信访信息,即时报送。

(四)调解处理。要全面落实矛盾不出村(社区)工作要求。对属于村(社区)级层面内的信访矛盾问题,村(社区)"两委"要认真履行处理职责,处理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周,具体问题的处理,要出具问题处理意见书,并上报至乡镇,村(社区)要做好材料归档;对需要上级出面化解的信访问题,要积极做好当事人教育稳控工作,坚决将人员稳控在当地,防止越级上访,并根据访情需要逐级上报,必要时乡镇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到村(社区)开展联合调处,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五)代办代理。要在村(社区)群众工作站全面推行群众事务代办和信访代理工作。代办事务主要包括征地拆迁、民政救助、劳动保障、惠农政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农林渔牧、住房建设、广电通信等方面服务。对于群众反映的在村(社区)层面不能解决的信访矛盾问题,由群众工作队员代为反映,协调解决。

(六)积案化解。列入各级领导包案范围的信访积案全部交办到村(社区),村(社区)班子成员为信访积案化解具体责任人之一,要全面准确掌握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思想动态、行踪信息,对职权范围内的事及时做出有效处理,对超越职权范围的事,要向乡镇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化解稳控工作。

(七)接访劝返。如发生人员越级上访,当事人所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接访劝返责任人之一,上访人所在村(社区)干部必须服从调度,迅速接访劝返,积极参与疏导教育。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村(社区)接访劝返工作经费,确保接访劝返工作正常开展。

(八)信访宣传。全县要加大信访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标语、发放手册、上门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信访相关法规知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及时就地解决诉求。宣传内容由县信访局统一指导确定。

四、措施要求

(ー)强化基层建设。一要完善信访工作组织。各村(社区)要设立村(社区)信访调解委员会和信访工作小组,及时排查矛盾,上报信息,就地组织调解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把矛盾纠纷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由村民公开推选产生。信访工作小组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村辅警为成员,共同负责信息预警、矛盾化解、信访代办、人员稳控等工作。二要设立信访接待场所。各村(社区)要设立接访中心,要充分整合现有的群众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在村部设立并加挂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中心牌子,配备必要的桌椅、档案柜、电脑等硬件设施,上墙张贴信访工作相关制度、工作流程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三要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处理、反馈制度,并"一案一档"形成工作台账;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制度,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健全信息上报制度,准确掌握和及时上报第一手信访信息;健全群众信访代办工作制度,及时为群众代办信访事项;健全信访工作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二)强化工作责任。村(社区)信访工作坚持支部书记、主任同责,其他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一岗双责,实行村(社区)干部包片负责制。落实"三包一挂钩"措施,即包矛盾排查化解,包教育稳控,包信息报送反馈,信访考核与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对在落实以村(社区)为主信访工作机制中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重大集体访和越级访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追究办法》及《衡山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督查督办。乡镇对辖区内各村(社区)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调度一次,每月督查、讲评一次;县信访工作联席办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督查一次、讲评一次。督查、督办、讲评纳入全年信访工作年度考核。

(四)强化考核奖惩。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以村(社区)为主信访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同"无访村(社区)"创建活动挂钩,奖优罚劣。对成功创建为"无访村(社区)"的,由县委、县政府按创建活动有关考评奖励工作方案在县级财政经费中给予村(社区)书记、主任适当奖励;对发生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等非正常访的村(社区),视情节轻重对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及相关村(社区)干部依纪依规予以追责。


此件发至科级,传达到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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