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信访理论课题研究的通知

湖南省信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信访理论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市州信访局、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时代信访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信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根据《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信访理论研究课题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方向及立项

本年度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和委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考选题方向如下: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枫桥经验”湖南化,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2.健全完善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理到位机制;

3.信访积案及重复信访问题治理实证研究;

4.规模群体访与越级访综合治理;

5.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治理;

6.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实证研究;

7.征地拆迁类信访问题实证研究;

8.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融资信访问题实证研究;

9.物业管理类信访问题实证研究;

10.信访领域心理服务和干预机制研究

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单位最多只能申请1个课题,申请课题的单位可按照以上10个参考选题方向自行拟定课题,课题经评审后,择优立项。

课题申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课题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可在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湖南省信访工作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彭智勇,15207489696;地址:湖南省信访局机关大楼402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hnxfzwxx@163.com)发送电子文本。

二、课题要求及结项

(一)研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理论性、实践性、操作性相统一,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今年的信访工作重点,以信访工作中的突出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实际,聚集信访工作机制体制完善,针对实际问题开展理论研究,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的社会治理效能,更好地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二)成果形式

课题的最终成果为未公开发表过的研究报告。课题篇幅要求在2万字以上,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确保原创性和实用性,力求针对性和前瞻性,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承担。

(三)结项材料

课题研究完成时,应提交研究成果及以下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一份(见附件2),可从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上下载。

2.研究报告一式三份,编排格式要求如下:报告标题为方正小标宋小二居中;摘要为方正楷体三号;正文用方正仿宋三号,一级标题用方正黑体,二级标题用方正楷体,三级标题用方正仿宋加黑;文字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附于文后。研究成果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3.摘要两份,一份600字,主要内容是研究成果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供报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阅;一份5000字,供编印出版信访理论研究成果汇编使用。摘要编写格式同研究报告格式。

4.研究成果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内容包括研究报告和两份摘要,用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形式随结项材料一同提交。

5.研究成果的查重报告(合格课题经权威查重系统查询重复率不高于15%,优秀课题重复率不高于10%)。

6.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课题结项材料邮寄至湖南省信访工作研究会秘书处。

7.研究课题被评为合格的,由湖南省信访局给予经费资助,每家研究单位资助经费为2万元,课题被评为良好的,增加1万元经费,被评为优秀的,再增加1万元经费。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后,公示评审结果。

三、研究成果的公布与使用

湖南省信访局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筛选,优秀研究成果将结集汇编,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推荐到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以及其他学术类期刊发表。具有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工作成果,经汇总整理摘要报送省领导同志,或印发全省信访系统参阅。

 

附件:附件1.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2.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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