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源头治理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和源头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推动矛盾前端化解,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提高初信初访件办理质量,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实现信访重复访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聚力攻坚信访积案。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包案、专班推进、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争取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人员力量配备、政策帮扶和资金保障上大力支持,为积案化解提供有力保障,推动信访问题“案结事了”、信访群众“事心双解”。
三是压紧压实信访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过程的跟踪问效,确保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得到高质量办理。完善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确保信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用好法治教育措施,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以治理越级访为关键,严控进京赴省上访。加大对信访违法行为处置和典型案件宣传力度,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五是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加强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想方设法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提升信访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高质量做好全县信访工作,维护好全县平安稳定的良好大局。
(一审:曹延安,二审:谭华,三审:刘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