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2月,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成立信访工作联合办公室,并建立县级领导定期直接受理信访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访机构瘫痪。1979年又重新设立信访机构,全称为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由县委办归口管理。1995年8月,改为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归口管理,办公场所搬迁到县政府大院内。2002年8月改称为衡山县信访局。2005年,将衡山县处理信访突出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信访局。2008年12月,成立了衡山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2011年4月,县信访局加挂中共衡山县委群众工作部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县信访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09年、2011年、2012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2016年信访局连续8年被评为“衡山县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衡山县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