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来信人:郑某某

来信时间:2023-8-2

主要诉求:反映我们是衡山县某加油站的员工,一直以来我们油站秉着“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安全管理到位,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我们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于2023年9月28日到期,前段我们咨询了县政务窗口,反馈我们的证照需要到市一级办理,但我们不熟悉相关流程,导致证照迟迟未办理下来,此许可证到期后我们油站和员工就有可能面临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请求县级有关部门帮助我们顺利办理此业务。

答复单位:衡山县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3-9-15

处理意见:经查郑某某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 55 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 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 2023 年9月28日到期,根据行政审批许可权限,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更换由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批许可。基本流程为:1.向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窗口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2.待市应急管理局现场核查无误后即可发证。接到信访人的诉求后,县应急管理局派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股监管人员主动联系,上门宣讲有关行政审批许可政策,并积极对接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审批许可科室,缩减办证周期。截止目前已帮助企业在原证照到期前顺利更换了新证,确保企业和个人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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