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来信时间:2023-11-2

主要诉求:反映白南高速建设项目征收同兴村曹家组部分土地,曹家组没有将黄某、汪某母子纳入征收补偿款分配范围。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曹家组给付黄某、汪某征收补偿款 29960 元(14980 元/人)。曹家组没有上诉,也未执行法院判决,要求予以解决。

答复单位:衡山县白果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3-11-10

处理意见:鉴于同兴村曹家组征收补偿款已经分配完毕,执行存在较大困难。根据该户的意愿及申请,同时也为有效维系邻里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激化,综合考虑该户的家庭经济条件,白果镇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困难救济的途径解决该户的诉求。后续同兴村曹家组如有相关收益,黄某、汪某母子作为组员同等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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