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为树立前台窗口良好形象,提升窗口服务工作水平,根据《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前台窗口人员工作特点,特制订前台窗口人员工作制度。

一、适用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窗口人员

二、行为规范

1、上岗准备: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之前整理好内务,工作资料、桌面用具摆放整齐,保持洁净、整齐、规范、有序的窗口形象。

2、仪表仪容:工作人员必须着部门职业制服或政务中心工作服装;女生不能披长发、男生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上身穿工作装,下身穿便服;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不能大声喧哗。

3、服务要求:使用礼貌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与外地服务对象交流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服务要耐心细致,不推诿,不扯皮,态度热情,程序规范。

4、禁止事项:

(1)严禁使用电脑或手机玩游戏、看股市、看视频、聊天、戴耳机听音乐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

(3)严禁工作时间吃早餐、吃零食。

(4)严禁在大厅区域内吸烟。

(5)严禁与服务对象争吵。

(6)严禁带小孩上班;严禁在柜台内会客。

(7)严禁闲聊电话及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

(8)严禁以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办事人员的办事要求。

三、违反工作纪律处理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函告单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求调离窗口工作岗位,影响恶劣的交由纪委监委处理。

1、不遵守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利用窗口工作便利“吃、拿、卡、要”的;

4、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被办事群众投诉的;

5、办事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办事群众发布抖音等媒体,造成恶劣影响的;

6、被县或县级以上暗访组、媒体拍到有违规情况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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