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垂直管理单位)
被考核单位: 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政府负责领导:
指标名称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目
标
管
理
|
政务公开
|
1.信息公开及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2.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情况。
|
50
50
|
1.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山办通<2012>19号)要求,及时向县电子政务办报送本单位负责更新的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信息,不少于12条/年,未达数量按比例扣分;
2.按照《“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制度》和《衡山县信息调度指挥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工作方案》的规定时限,对交办的来信、来电及时办理和回复,延时办理或回复扣10分/起,未办理和回复扣20分/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