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内容采集、整合、编辑和发布工作由网站运行股与信息公开股共同负责,各有侧重,在工作需要时办领导可以临时调度其他股室工作人员一起参与。
2.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采集、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所有采集和拟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发布;所有涉及县委书记、县长的政务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后,方可发布。
3.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各股室按分工负责监控党政门户网站相应栏目的信息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网站管理与信息公开股或当班值班人,以便及时撤除、修改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
4.及时更新上网内容,提高上网信息时效性。各股室按分工负责提供党政门户网站相应栏目需要更新信息的电子文档,网站管理与信息公开股负责将审查同意签字后的信息内容,进行登记建档,及时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5.明确党政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发布授权制度,对上级要求发布信息、需要依托党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部门,由部门出具函件与分管领导衔接后报主任同意,给予部门专门人员部分授权,信息“谁发布、谁负责”,由责任部门对上网信息把关。
2016-03-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