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衡山县数据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1 月20 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明确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督促各部门和乡镇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门户网站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300余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8232条。“衡山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发布信息899条,阅读量突破17万。衡山县政务服务旗舰店更新发布了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共发布权责清单2196项,公开政务服务事项2291项,其中可全程在线办理事项1455项。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33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行了查漏补缺、更新完善。2024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全省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我县得分为88.5分,位居全市第二,进入全省优良单位序列。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加强对重点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县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全年县本级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41件,督促相关部门提升办理质量和答复水平,按时规范进行了答复,其中以县政府名义答复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集中公开了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决策信息,同步制作发布图解12个。在门户网站“文件库”专栏集中统一公开规范性文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了解读和图解。

)平台建设情况。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门户网站“文件库”专栏进行了改版升级,所有政府文件标注了信息时限,实现了文件效力的动态更新。改版升级了“数据发布”栏目,按照主题、时间等维度对数据进行分类,提供数据查询和下载功能,实现了数据图表的动态生成。门户网站新开设了衡山县大力实施“八大行动”、“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专题专栏。持续规范建设好县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务公开窗口,充分发挥其综合服务功能。

)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培训指导,采取“点对点”授课、下发政务公开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认真指导各单位按要求规范编制并及时公开了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加强考核监督,科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到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每月定期对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部门和乡镇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各栏目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质量不够高,大多数部门和乡镇虽然能发布各法定公开栏目的信息,但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的信息较少,没有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内容审核不够严,部分单位对公开的信息虽然落实了“三审制”,但仍然存在校稿不准,把关不严,存在严重错别字、泄露个人敏感信息等情况。下一步,将加强对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利用省、市政府网站监测数据,督促各单位加强信息质量把关,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全面发布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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