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按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对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下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负责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十)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省、市财政安排我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基本情况

安监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事故调查与应急调查管理股10个股室,并设有2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执法大队、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现核定行政编制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16名,离退休人员2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收入决算数4378393.48元,支出总计4102302.9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01.48元,城乡社区支出280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72401.50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26817.4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44480.83元(接待206批次,人数2472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336.63元。

10001_20170816112322754_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