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对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下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负责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十)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省、市财政安排我县和县级财政决算安排的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安监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有二级决算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共有编制60名,实有人数46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35人、离退休3人;现有车辆1台。

安监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事故调查与应急调查管理股10个股室,并设有3个二级机构,分别为执法大队、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乡镇安监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衡山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即衡山县安监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

 

三、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48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8万元,减少3.63%; 2018年度支出总计486.0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6万元,减少5.37%。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487.59万元,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48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59万元。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8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08万元。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69.45万元,占比76%;项目支出116.63万元,占比24%。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

(二)科学技术支出6.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2%。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决算总收入为487.5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18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为486.0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69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为486.08万元。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比预算数增加27.63元,增长6.02%。其中,基本支出比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45.2%,项目支出比预算数减少87.37万元,减少42.83%。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财政预算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不足,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计为369.45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316.07万元,占比85.55%,公用经费53.38万元,占比14.45%。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4.98万元(含:基本工资195.67万元,津贴补贴24.95万元,奖金6.89万元,伙食补助费10.07万元,绩效工资27.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2万元,住房公积金10.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2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万元(含:生活补助0.89万元,助学金0.2万元)。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3.95万元,印刷费2.12万元,咨询费0.14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2.21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差旅费2.44万元,维修费2.27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18.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其他交通费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9万元。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对"三公"经费开支进行严控,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保养费,今年"三公"经费为7.6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3.99万元,公务接待费为3.65万元),严格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体支出比上年减少8.6万元。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9、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6.63万元。从评价的情况来看,2018年,我们严格按县财政局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规范财务管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8万元(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3.95万元,印刷费2.12万元,咨询费0.14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2.21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差旅费2.44万元,维修费2.27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18.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其他交通费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9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衡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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