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安监局 2017 年工作总结和 2018 年工作思路
一、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成效
根据全县事故直报系统录入情况,今年,我县共发生各类事故22起,死亡2人。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建筑施工、消防、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工商贸等各行业领域,没有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制度,高频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2次召开县委常委会、5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6次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工作调度会,对安全生产长期性、阶段性的工作都进行了安排部署。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见》(山政办发〔2017〕22号)和《关于印发<衡山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衡山县县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衡山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山办〔2017〕36号),强调了“三个必须”原则,厘清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2)全面落实领导带队制度,开展高规格、大密度的安全生产带队检查。据统计,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0余次,如:1月18日,县委书记尹培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带队检查了步步高超市、东美影城、紫金山森林公园、中石化衡山大道加油站。1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带队检查了湘运衡山分公司、九福祥超市、衡山县德顺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1月27日,县委书记尹培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紫金山森林公园,实地督查森林防火工作。2月21日,副县长符文彬带队检查了湖南省开云建筑有限公司。3月2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带队到县育英街、清凉港排渍站、毛泽建公园、龙荫港闸门、萱洲大源江堤及九观桥水库等重点区域检查了安全生产工作,并就山体塌方、河堤裂缝、水库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隐患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和整改。5-7月份,衡山县正值防汛抗灾重点阶段,县委书记尹培国,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等多位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开云、岭坡、长江、永和、店门、萱洲等汛期重点乡镇开展了地质灾害、病险水库等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指挥防汛抗灾工作。7月18日,副县长符文彬带队检查永和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8月21日,县委书记尹培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衡汽集团和衡山县校车公司、中油金鸿有限公司、信联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腾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了隐患排查。8月29日,副县长刘伟带队对中石化衡山大道加油站、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9月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对教育、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交通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带队深入新世纪幼儿园、他她网咖、九福祥超市、群鑫砂石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隐患排查。9月12日,副县长刘伟带队前往新旅、楚湘、湘运衡山分公司,督查了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9月13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带队深入新桥镇,对新桥平安加油站、金信陶瓷、宏源陶瓷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9月13日-20日,副县长雷继红带队督查了全县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同日,副县长肖志喜带队前往了岭坡乡城前加油站、雄华批发部、仁字牌地质灾害点和开云镇两路口农贸市场、步步高超市等行业领域检查安全生产。9月15日,县政府督办专员杨超群带队,对长江镇新源渡口、新联加油站、鸿城纸业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9月19日,副县长符文彬带队前往京兆紫金水岸、辉艳幼儿园、步步高超市、创兴液化气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9月20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欧旭理带队深入德顺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永和加油站、大源渡航电枢纽、县实验小学、神龙盈佳大酒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县委书记尹培国,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县委副书记段晓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廖文伟等多位县委、县政府领导,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确保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0月27日,副县长黄润葵带队检查神户圯渡槽工程,督促安全隐患尽快排除等。
2、指导协调乡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履职到位
(1)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7〕8号)及《关于印发<衡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安委〔2017〕14号)等文件要求,县里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并要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了切合自身实际的方案,明确了工作推进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从7月开始,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全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得出,7-11月,全县累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645项,已整治619项,整改率达95.9%。
(2)落实“一单四制”制度,抓重大隐患整改。县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衡山县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山安委办﹝2017﹞1号)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大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行业领域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逐步实现了“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
截止11月份,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累计上报县安委办60处重大事故隐患,现已核销44处,其余各处因时间、节气等因素影响,正在积极的落实核销中。包括烟花爆竹领域3处;危化品领域1处;工贸领域4处;道路交通领域7处,其中“S219线冷水井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共投入各类隐患整改资金700余万元,现滑坡水毁塌方处治工程已完成土石方10万余方,其余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进一步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水利领域5处;建筑领域34处;非煤矿山4处;电力领域2处。
(3)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强化监管执法。按照省、市安全生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的活动部署,全县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印发<衡山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7〕12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行动方案,通过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推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提升,探索建立和改进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监管执法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活动开展以来,县安委会科学部署,紧抓落实复工复产、高温期、汛期、国庆中秋等关键时期“一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年来,全县各行业领域按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三大一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单四制”、“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常规性、阶段性工作要求,开展了有声有色的严格执法。
据统计,1-10月,全县共检查单位7800余家;开展各类执法7529人次,下达执法文书3836份;处罚金额525.2余万元;形成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3、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成绩突出
根据《印发<衡山县创建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县方案>的通知》(山办发〔2017〕13号)要求,今年,我县开云、白果申请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并于10月27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4、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非煤矿山领域:今年,一是强化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年初,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15家(28个工区)非煤矿山企业检查验收,合格后实现复工复产。根据年初执法计划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文件要求,全年度对19家(42个工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行政执法,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排查隐患20条,下达整改执法文书11份,复查意见书11份,立案查处非煤矿山企业4家(5个工区),行政处罚6.5万元。二是坚决落实各级对南岳衡山自保区矿山企业关停的要求。配合环保、林业、国土、经信、公安等部门对东湖镇12家(36个工区)非煤矿山企业实施了关停工作,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64份。
烟花爆竹领域:今年,一是严把烟花爆竹企业关闭淘汰退出关。对全县6家原退出企业进行了全面巡查,未发现生产迹象,杜绝了地下非法生产。二是严格实施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管。对德顺、腾达两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行了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三是摸底排查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落实“两关闭”、“三严禁”规定,严格规范零售许可。依法注销149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严把市场准入门槛,2017年全年许可120家符合各项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四是开展“打非清剿”行动。今年以来,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39次,出动人员249人次,执法车辆70余辆次,搬运人员78人次,危爆车辆39辆次,检查零售店305家,共下达扣押决定书80余份,扣押清单80余份,现场措施决定书2份,扣押三无、超规格烟花282箱,鞭炮108整件又763小件(盘),取缔关闭无证照零售点50余户,并于11月9日,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集中销毁了近三年来依法没收所得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烟花3700余件,鞭炮近万盘(封)),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极大的震慑了非法、违法零售户,促使了零售户自我整改,加快了零售户办证工作的步伐,极大的规范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危险化学品领域:今年,一是下发了《关于印发<衡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7﹞27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进一步完善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进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企业进入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二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开展周期性现状安全评价,对8家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加油站换发了新证。三是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春季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源头性问题,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夏季开展“防雷、防汛”专项检查;秋冬季开展“防火、防静电”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经营单位90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49条,现场督促整改59条,限期整改185条,下发整改指令书25份,隐患整改率达97%以上。四是加强安全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危化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47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职业病防治领域: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大力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全年共计完成29家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加速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以及职业卫生执法年活动,全年共计检查企业30余家,发现各类职业卫生问题40余条,3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皕成科技已完成现状评价工作,其余两家也正在进行中。强化基础台账建设,已将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必须完成该项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积极同疾控中心联系,要求各企业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疾控中心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也正在积极联系中。
工贸行业领域:理顺了冶金、有色、机械等“八大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确定了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直接监管的工作格局。重点检查了各企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县域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
5、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县政府办印发了《2017-2019年衡山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17〕26号),现已进入实施阶段。
6月份,县安委办印发了《2017年衡山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工作均作了详细安排部署。在接到市安委办下发的《关于组织全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和居民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通知》(衡安办﹝2017﹞ 26号)后,县安委办立即付诸行动,要求辖区内乡镇将具体数量上报并统一印刷,由各乡镇安监站代行发放,要求全面到位。经统计,我县承诺书具体签订的数据为:企业343份,个体经营户2223份,入户105592份。
二、 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待提高。主要反映为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
(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主要反映为部分乡镇、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辨识不清,工作部署针对性不强,安全监管质量和水平不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强。
三、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为引领,以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抓好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的落实,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落实,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数同比下降,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思路
1、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按照《2017-2019年衡山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17〕26号)的要求,结合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新媒体、媒介平台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广泛宣传,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域,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涵,围绕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各项要求,努力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综合水平,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与监管执法要求不相匹配的问题。
2、开展好县乡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印发<衡山县创建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县方案>的通知》(山办发〔2017〕13号)要求,继续完成好1-2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1-2个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创建。
3、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督促推动企业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继续推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和危险物品、人员密集型场所、油气管线、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认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严格监管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三个转变”,即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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